******有限公司2025第二届中国合唱大会接待保障及用车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有限公司2025第二届中国合唱大会接待保障及用车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25CNIC-024852-39
3.采购内容:1包-合唱大会接待保障,一项;2包-合唱大会用车,一项
二、开标日期:2025年05月06日09:30
三、评标日期:2025年05月06日
四、
1包:评审专家名单:毛广飙、高伟、冯世谋、胡燕华、陈俊汕
2包:评审专家名单:李军华、李春芬、商美霞、范蕾、陈俊汕
五、公示期:2025年05月07日-2025年05月10日23时59分
******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情况如下:
1包:
2包:
序号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交货期 | 资格能力条件 |
1 | ******有限公司 | 5,200.00 | 符合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 | ******有限公司 | 5,500.00 | 符合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3 | ******有限责任公司 | 5,700.00 | 符合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2、必须提交异议函,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具体的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由被授权人持有效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件以书面形式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被受理: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以外时间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响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未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条款,凭借主观判断或臆测,提出事项带有明显感情色彩的;
(5)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如发现有该行为的,******有限公司有权取消其一定期限内招标项目及非招投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八、异议受理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1区1号楼B座1608
邮政编码:100044
联系人:夏祎、张瑞
电话:******
邮箱:******
******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