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净水公司2025年干化设备备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净水公司2025年干化设备备机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州净水公司2025年干化设备备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州市
2.2交货地点:******有限公司下属各单位(具体由招标人指定供货地点)
2.3招标范围:采购猎德、大坦沙、沥滘、西朗、均禾分公司干化设备备机,含石灰加药泵、低压进料泵、高压进料泵、压榨水泵、气动隔膜泵、板框液压油泵、储泥池搅拌器、储泥池搅拌器、气体流量计、雷达液位计、电磁流量计、粉尘含量/浓度分析仪、手动V型球阀、电动V型球阀、电磁阀、气动阀、手动球阀、气动硬密封切断球阀、止回阀、球阀、脉冲电磁阀、压榨卸压阀、进泥阀、反吹泥阀、卧式单向阀、电动蝶阀、泄压阀、球形止回阀、电动侧装式偏心半球阀等备件,设备台数共394台,分四个标段,标段一:泵搅拌器类57台,标段二:破碎机类26台,标段三:仪表类31台,标段四:阀门类280台。
注:具体参数详见《用户需求书》,设备价格包括货物的生产、产品检验(含出厂及到货验收)、运输(含转运)、包装、装卸(含卸车费用)、安装调试/指导安装调试运行(具体按照用户需求书)、质量抽检、培训、相关税费、保险费、物货伴随服务(包括安装使用说明书、图纸的提供、质保期服务)等全部费用。
2.4标段划分:共4个标段。标段一:泵搅拌器类57台,标段二:破碎机类26台,标段三:仪表类31台,标段四:阀门类280台,详细采购清单见《招标需求书》。
本项目执行兼投兼中原则,同一报价人可就本项目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进行报价,本项目按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的顺序评审及推荐各标段承包候选人,推荐所报总价由低到高排序前3名为该标段的第一、第二和第三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调整货物的采购数量,实际供货数量有多于或少于上表中所列货物数量的可能。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段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投标,而不允许只对其中一种或几种货物及服务进行投标。不允许任一投标人对同一个包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2.5交货期:自收到甲方对应分公司书面下单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到货,服务工期为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
2.6标段一最高投标限价为:******.67元(含税,供应商应依法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标段二最高投标限价为:******.44元(含税,供应商应依法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标段三最高投标限价为:422364.57元(含税,供应商应依法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标段四最高投标限价为:******.80元(含税,供应商应依法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每种货物的投标综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另册。
2.7投标说明:
2.7.1若某标段通过初步评审(含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该标段招标失败。
2.7.2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7.3其他: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招标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商行政管理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干化设备备机(合同内容覆盖对应包组备机之一即可)供货业绩,且单项业绩合同总金额不少于28万元。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页、合同金额页、货物名称页、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3.3供应商需出具承诺函,承诺中选后按采购清单的型号、数量要求进行供货,所提供的备件均为符合采购文件(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原厂商/制造商全新产品,且能适配原设备使******有限公司(或对应分公司);货物在质保期(自货物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内)内如有质量问题或未能适配原有设备时,在24小时内立即响应。
注:格式及内容见附件一,加盖单位公章。
3.4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所列情形并提供承诺函: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条款:投标人未因不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被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
注:“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未涉及的内容不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据。
4.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保证金缴纳
4.1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9月23日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13 日 10时00分(节假日除外)。
4.2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4.2.1投标人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阳光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平台网址:******/。
4.2.2系统操作可以致电咨询:020-******(招标代理),平台联系人:何工,******。
4.2.3成功办理投标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阳光平台指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投标保证金
4.3.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如下:标段一:6万元;标段二:2万元;
标段三:0.8万元;标段四:3万元。
4.3.2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接受投标人按以下其中一种方式递交:
1、电汇(转账)方式;
******银行投标保函;
3、提供投标保证保险。
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划达对应项目账号,否则为无效保证金。汇款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所投标段号。投标人在平台完成项目登记后,在平台首页右上方“我的项目”模块,找到已完成登记的项目,点击“项目流程”,进入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模块,即可查看对应项目的保证金账号信息。
4.3.3投标人如采******银行规定的格式或保险公司规定的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且在投标截止前半小时内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开标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7楼708室。)
投标保函格式详见本项目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保证保险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条款。
“(一)投标截止后投保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或违反招标文件规定撤销投标文件;
(二)投保人收到被保险人发出的中标通知后,未能或拒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
(三)投保人收到被保险人发出的中标通知后,未能或拒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履约保证保险。”的条款。
5.投标人注意事项
5.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fwzn/003003/list.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投标前请确认CA有效期。)
5.2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5.3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阳光平台一概不接收。
5.4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投标人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投标文件的招标代理及阳光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5.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及阳光平台不承担责任。如解密失败,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阳光平台(联系电话:******-7225)。
5.6******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6.现场考察及招标答疑会
6.1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考察活动。
6.2本项目不需要现场招标答疑会。
6.3本项目举行网上答疑会:如有疑问,应在2025年9月28日12:00时前以不记名的方式将提出的问题在阳光平台中提出。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9.2。
7.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递交方式、解密时间、开标地点: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3日上午10:00。
7.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在阳光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7.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5年10月13日上午10:00-11:00。逾时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阳光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7.4开标地点:在线开标。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7楼708室。
8.异议及投诉的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提出异议。如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有限公司
电话:******
地址:广州市临江大道501号
******有限公司
电话:020-******
9.招标信息发布网站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阳光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10.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临江大道501号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8层 |
邮编:510655 | 邮编:510030 |
联系人:李工 | 联系人:彭工 |
电话:020-******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邮箱:/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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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技术支持 |
如投标过程中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阳光平台技术客服协助处理。 |
联系电话:****** |
2025年9月
附件一:
投标承诺书
******有限公司:
关于贵公司 年 月 日发布广州净水公司2025年干化设备备机采购项目(标段 )的招标公告,本单位愿意参加投标,并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单位承诺,中标后,在中选后合同签订前(最晚不得晚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提供拟供货物的厂商授权书或制造商授权书。
二、本单位承诺,中标后按采购清单的技术参数、数量要求进行供货,所提供的设备均为符合采购文件(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原厂商/制造商全新产品,且能适配原设备使用,绝不向甲方提供二手产品、拆机件、翻新件。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全部拟投标设备的设备说明书或型式试验证书等资料用于核实投标设备是否满足技术要求,如出现投标设备不满足技术要求的情形,自愿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有权取消我单位的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解除合同。
三、******有限公司(或对应分公司);
四、货物在质保期(自货物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内)内如有质量问题或未能适配原有设备时,在24小时内立即响应。
如我单位违反上述承诺,贵单位有权取消我单位的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解除合同。
专此承诺。
备注:
本承诺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名称及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被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时限 |
1 | ******有限公司 | 2025年8月14日-2026年8月13日 |
2 | ******有限公司 | 2025年8月21日-2026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