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建筑四公司丹阳项目商混直接采购公示
(方案编号:FA******896)
一、采购条件
本次询价采购人为******有限公司力合科创丹阳智能制造产业园智造中心一期04#地块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商混采购进行直接采购公示。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开工日期:2024年12月1日
2.1.2项目名称:******有限公司力合科创丹阳智能制造产业园智造中心一期04#地块项目经理部
2.1.3项目类型:厂房
2.1.4所属区域:华东地区,江苏省、丹阳市
2.1.5 项目简介:项目总建筑面积9534.01㎡,主体结构为混凝土框架结构地基及基础类型:柱下独立基础、工程内容有基******消防系统、埋地管网、一般电气、建构筑物非生产给水、市政雨污水排水等。
2.2项目工期:318天
2.3项目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丹阳高新区南三环南侧
三、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及说明
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R******集团、公司内部协同要求。
四、采购商务情况
4.1结算方式:
1.结算周期:需方按月(每月15日)结算货款。
2.结算数量:需方按月(每月15日)结算货款,每期结算后支付供方当期************************银行转账支付,结算综合单价应扣减需方承担的贴息费用。
3.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双方签订最终结算协议,满9个月后,且缺陷责任期满供方提供的混凝土无质量缺陷,需方无息支付供方的质量保证金。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供方对产品的质量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4.需方支付货款前,供方应向需方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并按合同标的内容和本期实际供货结算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若供方未向需方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有权拒绝支付结算货款。
五、供应商情况说明
******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3月30日,注册资金2600万人民币。主营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耐火材料销售;水泥制品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为保证项目正常施工,商混的及时供应,综合该公司在供货能力及各项业务能力方面的出色表现,我们决定与其合作。
六、公示期限
2025年7月16日 至 2025年7月19日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廖先生(项目)
联系地址:江苏省丹阳市高新区施工现场
联系电话:******
物资信息
设备物资名称:混凝土 C25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870 单位: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