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有限公司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芳春路400号1幢3层 | 6,580,000.00元 | 82.73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采购包一):
******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A****** | 应用软件 | 大数据中心建设软件系统 | 柯林布瑞 | ******医院临床数据中心(CDR)软件V3.0等 | 1(套) | 6,58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德言(采购人代表)、陈骏、李敏、高丙宁、李燕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供应商支付,以中标(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按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招标收费费率和方式下浮?20%?执行,单项最低收费5400元。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担,由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为货物类项目,100万元以下的收费费率为:1.5%;100万元-500万元的收费费率为:1.1%。500万元-1000万元的收费费率为:0.8%。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5.731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备案号:************2523[2024]00417;
2.采购品目:A******,应用软件;
******财政局;监督电话:028-******。
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6.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之日并且采购人在收到合规发票后起,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2)按照验收要求,采购人完成每组验收合格之日起,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5.00%;(3)质保期满后,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
7.资格条件:(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3)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8.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预算金额(元):8,200,000.00;最高限价(元):7,950,000.00。
9.中标日期:2025年04月30日;
10.本项目共20家投标人获取了招标文件,共8家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医院
地址:******医院路18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金璐天下1栋2单元18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1.项目负责:伍毅、邱涛;2.技术审核:张维、刘洋
电话:项目负责:028-******;公司监察合规部(投诉、举报)电话:028-******
******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08日
相关附件: 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二次)(N******************001)-文件集.zip******有限公司).pdf
附件:
******有限公司).pdf 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