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崔各庄乡黑桥村、南皋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及配套市政管线工程-挖掘机、压路机、装载机、自卸车租赁询价通知
1、询价条件
本项目为朝阳区崔各庄乡黑桥村、南皋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及配套市政管线工程,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朝阳区崔各庄乡黑桥村、南皋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及配套市政管线工程挖掘机、压路机、装载机、自卸车租赁(项目名称)询价,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朝阳区崔各庄乡黑桥村、南皋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包含6条道路(南皋北路1336.750m、南皋东路241.145m、南皋路292.833m、南皋中街464.476m、南皋中一路547.006m及黑桥村北路1605.842m),均为城市支路,道路修筑全长4488.05m;项目建设用地四周范围为: 西起摩奇饮料厂东路,东至黑桥村北路, 北起南皋北路 ,南至黑桥村北路,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综合管线、给排水工程、道路照明及绿化工程等。
2.2询价内容
本次设备租赁招标分为1个包件,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能力进行授标。设备名称、数量及包件等详见“2.4询价租赁设备名称、数量及质量要求”。
2.3计划租赁时间
本次计划租赁时间为1个月,计划租赁开始日期:2025年08月01日,计划租赁结束时间:2025年08月31日,具体以询价单位实际使用时间为准。
2.4 询价租赁船机设备名称、数量及质量要求
详见询价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1%或3%或9%);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机械设备租赁经营)。
3.1.2投标的设备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4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企业黑名单的。
3.5租赁的机械设备完全符合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具有可靠的供货保障能力,其业绩突出、信誉可靠。
3.6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询价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参与时间为:2025年06月27日15:00至2025年07月07日15:00(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必须于截止日之前在网上响应参与此次招标。
******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发放时间:2025年06月27日15:00至2025年07月07日15:00。
4.4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
4.5投标人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内实际时间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在******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组织线上开标。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的形式。
******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的供应商门户登陆后同步上传,上传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07日15:00时******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内实际时间为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4上述时间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通知投标人。
6、最高限价:详见询价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投标人通过门户网站同时进行注册、报名参与、标书下载、网上同步投标。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人:孙军强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27日
物资信息
设备物资名称:履带挖掘机 1.6-2.0m3 25000-36000kg 反铲 设备物资说明:1m3 数量:1 单位:台
设备物资名称:单钢轮振动压路机 20t-30t 60-100kN 液压 设备物资说明:3T 数量:1 单位:台
设备物资名称:自卸汽车 >20t 设备物资说明:3m3 数量:6 单位: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