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4.2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 5、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①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②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③社保证明材料(提供投入人员的2025年1月至2025年8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必须在对应所属的投标人单位(或其分支机构)购买,以社会保障部门加具公章或业务章为准)。 注: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二)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 (三)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6、施工机械设备:/ 7、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7.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①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②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③社保证明材料(提供投入人员的2025年1月至2025年8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必须在对应所属的投标人单位(或其分支机构)购买,以社会保障部门加具公章或业务章为准)。 注: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二)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 (三)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7.2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①机电或电气或电力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②企业聘书;③社保证明材料(提供投入人员的2025年1月至2025年8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必须在对应所属的投标人单位(或其分支机构)购买,以社会保障部门加具公章或业务章为准); 7.3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资料员:均须具备①有效的培训合格证或上岗证书;②社保证明材料(提供投入人员的2025年1月至2025年8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必须在对应所属的投标人单位(或其分支机构)购买,以社会保障部门加具公章或业务章为准); 7.4专职安全员:①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②社保证明材料(提供投入人员的2025年1月至2025年8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必须在对应所属的投标人单位(或其分支机构)购买,以社会保障部门加具公章或业务章为准); 7.5投标人一经中标,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均不得变更。确须变更的,须经招标人同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变更。 8、其他要求: 8.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8.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8.4******委员会)或其下属监管局颁发的承装类五级(或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8.5投标人须是未被有关部门明令取消投标资格或暂停承接业务。 8.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7投标人一经中标,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均不得变更。确须变更的,须经招标人同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变更。 8.8投标人具备对参与本次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提交的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业绩(如有)、获奖(如有)、人员、财务(如有)、社保、纳税(如有)、各类证书等】的真实性、有效性签署的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