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法律法规文件,本项目属于“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53、塑料制品业;三十、金属制品业—66、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应该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建设单位委托东******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即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调查和收集有关资料,并对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在建设方的配合之下,我单位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报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为项目实施和管理提供参考依据。我单位对******有限公司年产塑胶件40万件、卫浴配件40万件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进行全本公示。
一、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横栏镇永兴工业区富庆二路5号A栋3楼之六,项目总用地面积1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项目年产塑胶件40万件、卫浴配件40万件。
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丽花
通讯地址:中山市横栏镇永兴工业区富庆二路5号A栋3楼之六
2、评价单位
环评机构:东******有限公司
联系人:尚占军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塘龙东路55号202室(集群注册)
三、公示对象及征求意见范围
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期限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