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计划进2025-2026年扎把机、捆钞机和残币兑换仪采购项目,现就该项目采购向社会公开征集有意向的供应商。
一、项目名称
2025-2026年扎把机、捆钞机和残币兑换仪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为4个子包进行采购,各子包采购内容和拟采购数量详见下表,各子包可兼投兼中:
子包序号 | 子包名称 | 采购内容 | 2年拟采购数量 | 采购有效期 |
子包一 | 扎把机子包 | 扎把机 | 200台 | 2年 |
子包二 | 全自动捆钞机子包 | 全自动捆钞机 | 3台 | 2年 |
子包三 | 电动螺旋捆钞机子包 | 电动螺旋捆钞机 | 30台 | 2年 |
子包四 | 残币兑换仪子包 | 残币兑换仪 | 4台 | 2年 |
注:上表中采购量为预估量,本次采购仅确定采购单价,后续签订框架合同,具体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下单为准并据实结算。
三、具体要求(具体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子包一:扎把机子包
1.产品功能要求:
(1)将钞券垂直放入扎钞口,机具自动完成扎钞工作;
(2)可连续入钞,扎钞平整、效率高;
(3)瞬间加热、开机即用、高效快捷;
(4)中文显示机具的功能及故障,开机故障自检、数码显示故障位置,可根据提示信息自行操作排除;
(5)LED数码显示结合键面操作,可以根据需求对计数、温度、扎钞位置进行设置,适用于各面值纸币的捆扎;
(6)可以通过温度设置调整,满足不同温度纸带的使用;
(7)热压粘带整齐、牢固、美观;
(8)抗干扰能力强,使用寿命长。
2.产品技术参数要求:
(1)扎钞口规格:高大于或等于9.2CM;宽大于或等于5.5CM;
(2)捆扎速度:≤2秒/把;自动引带可以连续扎钞;
(3)适用钞票范围:1角-100元券纸币完整券和损伤券;
(4)扎带位置:捆钞纸带中心至纸币较短一边的距离为45-85mm;
(5)能使用的带宽规格:20mm-25 mm带宽规格的低温扎带;
(6)明确扎把机所使用的扎把纸为市场通用产品,使用满足“通用耗材性能指标要求”的捆钞带不影响设备质量和功能。
(二)子包二:全自动捆钞机子包
1.适用范围:1角-100元纸币完整券和残损券;
2.捆扎方式:双十字五点粘合打捆;
3.捆扎速度:全自动捆钞机<20秒/捆;
4.捆扎带规格:透明塑料带,宽度12mm;
5.捆扎质量:规范、牢固、平整,符合人行“五好”钱捆要求;
6.环保指标:无噪音、粉尘、电磁辐射、气体污染等;
7.捆扎过程:纸币一次性置入全自动捆钞机即可定位,无需转向及重复施压,只需一次按键,完成压紧、捆扎全部动作;
8.具有节电功能,无人操作自动关机;
9.具有自动检测设备运行状态功能,中文显示,发现故障停机报警;
10.明确捆钞机所使用的捆钞带为市场通用产品,使用满足“通用耗材性能指标要求”的捆钞带不影响设备质量和功能。
(三)子包三:电动螺旋捆钞机
1.微电脑控制,机电一体化,电动增压,能全自动控制扎紧度,结构合理,操作简便,经久耐用。只需按上升压币键,整捆钞票即可压紧,能自动停机;按下降键,能自动复位;
2.捆扎件最大尺寸:160 mm(长)*70 mm(宽)*185mm(高);
3.捆钞方式:单横带,双横带,十字,双十字;
4.升或降耗时:小于10S/次;
5.电源电压:220V±10% 50Hz。
(四)子包四:残币兑换仪
1.测量范围:第四套、第五套人民币纸币;
2.测量方式:光电双排列阵扫描;
3.测算时间:≤1秒;
4.运行速度:≤5s/次;
5.测算精度:≤1/3000;
6.计算方式:微型电脑处理器。自动测算:将残币放于钞台,选择套别与面额,按启动键自动测算,在液晶屏幕上显示兑换结果的同时语音报读兑换结果;
7.提示方式:液晶屏自动显示及语音发声提示;
******银行规定的残币兑换标准。具体为:
(1)残币面积大于或等于四分之三,兑换全额;
(2)残币面积小于四分之三,大于或等于二分之一,兑换半额;
(3)残币呈正十字残缺,面积等于四分之三时兑换半额;
(4)面积小于二分之一的残币不予兑换;
9.软件升级方式:USB在线升级;
10.打印功能:在正常测算结束后,按打印键,自动打印票据同时自动存储兑换信息。
四、商务要求
(一)成交供应商需向我行保证所有产品要求配送到我行指定的地点并负责卸车、搬运、安装、培训。配送地点包括:我行广州市辖区内的各营业网点、库房机构和异地分行(佛山、肇庆、清远、河源、珠海、中山、东莞等)辖下各营业网点。
(二)成交供应商需向我行保证产品本身质量不存在任何问题,并承诺扎把机和残币兑换仪提供5年的免费上门维护;电动螺旋捆钞机提供5年的免费上门维护,全自动捆钞机提供6年的免费上门维护。保修期内,由于残币兑换仪问题未能测算残币,导致我行兑换失误或短款情况的,成交供应商需以同等币种、同等面值金额给予赔偿我行。
(三)服务响应时间:机具在保修期内如出现故障,接到报修电话后,承诺1个工作日内响应及修复故障。如1个工作日内无法排除故障,成交供应商承诺2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同型号的备用机具供我行使用,直到故障机具完全修复。成交供应商承诺在硬件故障处理和修复中必须使用合格的、符合厂商产品技术标准的备品、备件。
(四)安装调试:供应商应负责产品的安装、调试,直至产品能够正常使用,同时应提供免费培训服务,使我行的操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产品的日常操作及一般维护流程等。
(五)履约保证金要求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我行最后采购的一批设备保修期(扎把机、残币兑换仪和电动螺旋捆钞机5年免费维保期、全自动捆钞机6年免费维保期)届满且符合合同要求,并扣除相应违约金后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须在机具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缴纳。如因成交供应商出现违约被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在10个自然日内补足扣除部分的履约保证金。各子包履约保证金缴纳要求如下:
1.成交子包一(扎把机子包)的供应商需缴纳0.5万元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
2.成交子包二(全自动捆钞机子包)的供应商需缴纳0.2万元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
3.成交子包三(电动螺旋捆钞机子包)的供应商需缴纳0.3万元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
4.成交子包四(残币兑换仪子包)的供应商需缴纳0.02万元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
(六)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我行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支付合同款项时,如遇国家税率调整,以合同约定的不含税价格为基础,并按最新税率计算合同总价。
(七)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机具实行产品质量三包,配套的外购原材料均为优质产品,以保证质量。如成交供应商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成交供应商承诺更换相同规格的全新合格产品,同时我行有权扣除500元/次履约保证金。同一产品因质量问题出现3次或以上的,我行有权解除合同,不支付未支付款项,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由此造成我行的一切损失。
(八)在验收过程中,成交供应商机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要求,我行可以拒收机具并扣除500元/次的履约保证金,同时成交供应商承诺重新提供相同规格的全新合格产品,若合同有效期内我行累计3次发现成交供应商交付的机具质量与本合同约定的不符,我行有权解除合同,不支付未支付款项,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由此造成我行的一切损失。
(九)如双方在会同验收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我行可提请所在地的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进行检验。提请检验所支出的费用由申请方先行支付,若机具质量、安全性能达到本合同有关标准,则由我行承担相关检验费用。否则,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关检验费用。
(十)成交供应商对于所提供的机具与合同规定不符******银行利息、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被拒收机具所需要的其他必要费用。
(十一)如成交供应商机具质量发生问题,成交供应商应及时更换机具或提出整改方案,我行可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损失。同时,我行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且成交供应商需承担因此造成我行的一切损失。
(十二)成交供应商逾期交货的,应当向我行支付违约金;超过规定送货期限,每延误一天,成交供应商需支付违约金500元,违约金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逾期超过二十天的,我行有权解除合同,不支付未支付款项,不予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且成交供应商需承担因此造成我行的一切损失。
(十三)若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供货,经使用机构投诉后,我行有权每次在履约保证金中扣罚1000元。如情节严重或变相不供货,我行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且成交供应商需承担因此造成我行的一切损失。
(十四)我行会定期组织使用人员对成交供应商整体服务做出评价,如评定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不及格(评分70分以下),我行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罚,且单次金额为5000元,同时,我行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且成交供应商需承担因此造成我行的一切损失。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我行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赔偿由此给我行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意向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依法注册成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各品牌仅允许1家供应商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为响应设备生产厂商或代理商:如为生产厂商,需提供相关说明材料;如为代理商,需取得响应设备生产厂商出具的供应商为参与本项目代理商的授权;如同一品牌生产厂商及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优先选择生产厂商,如同一品牌有多家代理商同时参与,采购人有权否决该品牌各代理商响应。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三个名单内且供应商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该项资质以采购人于项目评审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无相关记录,视为无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注:1.“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路径:信用中国官网(******/)->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该网站需查询上述3个截图;2.“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路径: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该网站需查询上述1个截图)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二)供应商意愿要求
1.服从我行项目管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
2.同意使用我行提供的合同文本,并积极配合我行法审意见签订合同;
3.同意与我行签订项目实施管理相关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服务承诺书、工作计划任务书;
4.同意按照我行规定对项目和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
5.同意接受我行内部我行聘请外部机构、我行上级管理部门进行核查、监督、检查,并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6.承诺遵守国家有关反洗钱方面的法律法规;
7.承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违反国家安全的行为;
8.承诺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我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响应或成交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9.承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且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益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版权、对不便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权利等),我行使用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六、意向供应商报名需提供资料
(一)供应商报名意向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设备生产商/代理商、设备品牌、型号、获取本公告信息的网站、联系电话及邮箱(具体格式自拟)。
(二)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响应供应商如为分公司,必须提供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函,具体格式自拟。
(三)供应商如为生产厂商,需提供相关说明材料;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响应设备生产厂商出具的响应供应商为参与本项目代理商的授权函;如同一品牌生产厂商及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优先选择生产厂商,如同一品牌有多家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人有权否决该品牌各代理商响应。
(四)报名时,供应商需按资质要求中规定路径进行查询,如查询到相关失信记录,但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该项资质以采购人于项目评审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无相关记录,视为无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五)提供承诺满足本征集公告第五大点第(二)点供应商意愿要求的承诺函。
七、意向供应商提交报名材料时间及方式
(一)公告期:2025年6月5日-2025年6月12日。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6月12日。
(三)报名材料提交方式:
意向供应商应通过采购人供应商门户网站进行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1.完成供应商门户注册
意向供应商须在我行供应商门户网站(网址:******:8079/jcepp-esp/或******>关于我行->采购平台)提交注册申请,经我行审核通过后即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意向供应商,可直接登录供应商门户网站报名)。
2.进入征集公告页面
完成注册后,登录采购人供应商门户网站,点击我的工作台->采购公告->更多,进入公告列表页面。在该页面找到本项目征集公告,点击该公告标题或查看按钮即可进入公告详情页面。
3.提交报名材料
点击页面底部报名按钮,进入供应商征集报名页面进行报名。意向供应商需对照供应商征集报名页面中的资质要求,逐一上传对应的佐证材料,并将其余需提供的报名资料在其他资料处上传(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完成资料上传后,点击提交报名材料按钮完成报名。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资料,将被列入我行供应商黑名单,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20-******
电子邮箱:******
声明:
1.各报名供应商递交报名资料即表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
2.符合本公告报名条件的供应商,按时提交合格报名资料后,并不必然获得正式采购邀请。
3.采购人保留要求报名供应商补充提交资料的权利。
4.采购人有权对本次供应商征集审核结果不做任何说明。
5.请供应商在充分评估与我行需求匹配度后再进行报名。如收到我行邀请无正当理由放弃参与响应影响我行采购工作的,我行有权根据行内管理规定对供应商作出相应的考核与处理。
******有限公司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