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整理成PDF格式文件,通过“上传报价文件”模块线上递交: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报价需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资质要求: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原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原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中相关规定,如提供旧证书的,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自行确认以上资质要求; 4、人员要求:(1)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证书(提供扫描件及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2)安全管理人员需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证书扫描件);(3)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国家应急局核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如高处作业需持高处作业证);(4)项目经理及安全员必须坚持在现场工作(提供承诺函); 5、供应商应按照与发包方约定的时间到达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不分节、假日按时到达施工现场并配合发包方施工项目作业时间,完成发包方指定的施工作业任务(提供承诺函); 6、提供服务不允许负偏差并填写偏差表(详见附件); 7、提供供应商对资格审查事项逐一响应情况的承诺书(详见附件); 8、******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信用中国(******)截图,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9、《报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格式详见附件); 10、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私自分包,不接受联合体;(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注: 1、以上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 2、供应商按照报价要求报价,按照资格审查标准和附件1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中要求的内容提供资料,按要求完成盖章、签字或签章,若未按要求提供,采购人有权视为不满足资格审查标准,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参与后续竞价。 3、采购方及本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供应商在竞价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竞价的环境。 4、如上传的供应商资格审核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供应商须注意保护,采购方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