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水产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5FWGK5417
1. 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有限责任公司受******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所需水产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前2名的为中标人。合格投标人人数大于等于3人时,中标人数量为2人,工作量分配原则为第一名55%、第二名45%;合格投标人人数小于3人时,中标人数量为1人,工作量分配原则为100%。
2.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2.3中标结果有效期:到下次招标为止,最长至2027年3月31日。
2.4 交货日期:按用户要求供货。
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选商方式: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
2.7 技术要求: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合格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及营业执照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扫描件上均须加盖公章。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所在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表等政府部门认可、法定范围内许可的相关有效证明。(提供证件原件扫描件)。
3.3供货承诺:①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实际投入的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人员、配置的车辆设备、配送货品品种、品牌及质量标准等,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保持一致。若后期招标人抽检过程中发现不一致现象,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赔偿招标人相关损失;②发现其配送或即将配送货品有害成分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第一时间通知使用单位,召回已售货品,并接受使用单位追责;③必须具备1台及以上与配送物品相匹配的运输车辆,包含1名驾驶员(包括驾驶员身份证、有效驾驶证,且准驾车型不得低于配送车辆);④合同履行期内,中标人配合招标人及招标人上级单位的检查,提供所供货物的检验合格证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自行承诺并盖单位公章,无承诺或承诺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3.4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5投标人提供本次招标物八种以上(含本数)的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2025年有效的带有“CMA”标志的检验(或检测)报告(如投标人提供的为产品试验报告或者实验报告均视为无效);报告中检验(或检测)项目必须包括色泽、气味、状态、铅、镉等项目,检验(或检测)结果必须符合GB2733-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若提供加工过的水产制品(如馅料、盐渍等)检验(或检测)报告,检验(或检测)结果必须符合GB2760-202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7718-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0136 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要求。【报告中送检(委托)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检验报告原件扫描件,报告日期应在开标之日前(不含当日)有效。】【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应检验(检测)服务费发票原件扫描件和相应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验截图】。
3.6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发现投标人有以上失信行为的应截图保存。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转委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10日18:00:00至2025年12月16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ebidmanage.cnpcbidding.com)在“可报名项目”中查找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及支付费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
②“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视频”。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在工作时间咨询电子招标运营单位,咨询电话: ******14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者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电子发票开票信息及推送电子发票的手机号和邮箱均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信息,若以上信息有误请开标前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发票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资料费电子发票咨询电话0459-******纸质发票领取电话:0459-******。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投标人需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银行营业厅现场办理;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5年12月23日09:00:00(北京时间)。
5.3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现场开标地点:大庆油田招标中心开标大厅(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爱国路51号)。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请携带相关证明及证件准时参加。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交审查资料原件。
5.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 5万元(大写:伍万元整)人民币的******银行指定账户后,投************银行账号:************0010)。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7. 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爱国路51号
联 系 人:谷野
联系电话: 0459-******
******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赠熙
联系电话: 0631—******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