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已由******税务局以 宁税函〔2025〕12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税务局太阳山开发区税务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税务局太阳山开发区税务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消防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及院落修缮。
2.2 建设地点: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
2.3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冬歇期除外)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16日08时00分起至2025年10月2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税务局,联系电话:0953-******。
8.联系方式
******税务局太阳山开发区税务分局
地址:宁夏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湖滨西路3号
联系人:张勇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
******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贺兰山路与虹桥路交叉口天源财汇中心C座1103室
联系人:刘艳芳
电话:0951-******
传真:/
电子邮件: /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