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B15地块一标段景观工程
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Y-GC-******-01-01
项目名称:******居B15地块一标段景观工程
二、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6月14日
三、更正内容如下:
原中标文件中付款方式为:
1.预付款:无;
2.进度款:按月度产值支付进度款,甲方于30日内支付至月度确认工程量金额的60%;
3.乙方完成合同范围内全部工作,经甲方联合验收并投入使用后,甲方于30日内支付至对应合同金额的85%;
4.合同结算完成后,甲方于30日内付至结算金额的97%(其中绿化部分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0%);
5.园建、水电及其他部分结算金额的3%作为工程质保金,绿化部分结算金额的10%作为苗木养护费。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后两年(绿化部分验收合格满一年支付5%养护费,验收合格满两年支付剩余5%养护费),质保期满并经双方确认质保责任履行完毕后,甲方无息支付扣除应扣款项 (如有) 后的质保金余额。
现变更为:
1.预付款:无;
2.进度款:按月度产值支付进度款,甲方于30日内支付至月度确认工程量金额的80%;
3.乙方完成合同范围内全部工作,经甲方联合验收并投入使用后,甲方于30日内支付至对应合同金额的85%;
4.合同结算完成后,甲方于30日内付至结算金额的97%(其中绿化部分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0%);
5.园建、水电及其他部分结算金额的3%作为工程质保金,绿化部分结算金额的10%作为苗木养护费。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后两年(绿化部分验收合格满一年支付5%养护费,验收合格满两年支付剩余5%养护费),质保期满并经双方确认质保责任履行完毕后,甲方无息支付扣除应扣款项 (如有) 后的质保金余额。
具体答疑澄清内容详见答疑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根据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导致的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岱岳区
联 系 人:王经理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市中区卧龙路128号山东省建设节能示范大厦22层
联 系 人:马工
电 话:******/******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