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竣工时间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大宁创业一路2号2号楼101室
******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4月30日通过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同意建设,审批编号:东环建〔2024〕2270号。
项目迁改扩建后位于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大宁创业一路2号2号楼101室(项目所在厂址中心坐标:北纬22°48'35.714";东经:113°43'31.822")。项目迁改扩建后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地面积1200m2,建筑面积3600m2,设有员工30人,主要从事吸塑制品、塑料袋的加工生产,设计年加工生产吸塑制品850万件、塑料袋2000万件。
竣工时间:项目于2024年5月15日项目竣工,项目从建设至竣工期间未收到针对本项目的环境投诉、也未受过环境保护部门的处罚等,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环保制度!
联系人:蔡国益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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