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2、3号线非换乘车站人脸抓拍摄像机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2、3号线非换乘车站人脸抓拍摄像机采购及安装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已完成1号线一期及二期、2号线一期、3******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管理,本次招标的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2、3号线非换乘车站人脸抓拍摄像机采购及安装项目工程范围包括:1号线一期工程(西王-洨河大道)非换乘车站;1号线二期工程(西庄-福泽)非换乘车站;2号线一期工程(柳辛庄-嘉华路)非换乘车站;3号线一期工程(西三庄-东二环南路)非换乘车站;为保证以上站点人脸抓拍摄像机新增改造需要,现需于指定位置新增改造安全监控设备。
2.2 项目地点
石家庄市。
2.3 招标范围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2、3号线非换乘车站人脸抓拍摄像机采购及安装项目范围包括系统改造的设备以及所需的附件、材料、工具采购;系统集成、调试及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系统集成、测试和试验、进场报验、供货、运输、仓储、交付、施工安装、调试、开通、技术文件和质保期服务等。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文件。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
暂定于2026年3月31日完成安装及所有调试工作,具备开通条件,招标人可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调整确定。
2.7 质保期
质量保证期为2年,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8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
3.2 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公共场所视频监控供货或安装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如无法完全体现上述要求,视为无效业绩,不接受境外业绩。
3.4 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4.2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开标当日,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否决其投标。
3.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注:“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不适用本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2日09:00至2025年7月8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请登录******有限公司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文件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注:“参加交易平台”的各方主体,请于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时间内,登录交易平台(******/),按照平台要求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备注: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1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有限公司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指定位置。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确认工作。投标文件上传时须得到交易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投标人因电子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及时与技术信息部联系(电话:0311-80902275)。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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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费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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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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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2、3号线非换乘车站人脸抓拍摄像机采购及安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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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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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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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高新区秦岭大街 116 号
联系人:张亚茜
联系电话:0311-******
******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联系人:齐婧、杜康、赵颜
联系电话:0311-******
账号:************42421
******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财务联系电话:031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311-******
******办公室电话: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