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河县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下水水源置换工程项目已由新河县行政审批局以新批投资[2025]3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农村局,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通过渠道清淤疏浚、新建扬水点、新建涵管(洞)等工程措施,实现渠道输水灌溉,用地表水替代深层地下水源进行农业灌溉,减缓深层地下水开采量,逐步改善地下水超采严重的局面,最终实现地下水开采的动态平衡。主要河渠清淤疏浚 4.84km,新建过路涵 11 座,新建扬水点 8 座及与田间连通的供水管道等。本工程覆盖灌溉面积 0.71万亩。。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注册公司提供注册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含)及以上技术职称。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5-03-27 00:00:00至2025-04-02 23:59: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4-2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24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评审专家“盲抽”即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盲评。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依法对招******有限公司(联系人:林瀚星,受理电话:******,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农村局
电话:******
电子邮箱:******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新河县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下水水源置换工程项目 |
中标人 |
4000.0 |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新河县时代路东头路北 |
地址: |
******街道丹阳路166号(原208号) |
邮编: |
|
邮编: |
|
联系人: |
邱建勋 |
联系人: |
林瀚星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网址: |
|
******银行: |
|
******银行: |
|
账号: |
|
账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