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2025年储罐安全附件检验测试辅助项目
(大庆油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XJT-2025-1112-ZB
1. 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025年储罐安全附件检验测试辅助项目技术服务合同。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 1 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为我方提供包括人员拆卸、吊装设备、车辆运输等有关在大庆油田地域的储罐安全附件检验测试辅助服务。
2.4最高限价:估算总金额200万元
序号 | 附件名称 | 规格型号 | 辅助费最高限价(不含税) |
1 | 全天候呼吸阀 | GFQ-300及以上 | 1320 |
2 | GFQ-250 | 1200 |
3 | GFQ-200 | 1080 |
4 | GFQ-150 | 870 |
5 | GFQ-100 | 720 |
6 | GFQ-80 | 540 |
7 | GFQ-50及以下 | 450 |
8 | 全天候阻火器 | ZHQ-300及以上 | 1200 |
9 | ZHQ-250 | 1080 |
10 | ZHQ-200 | 960 |
11 | ZHQ-150 | 780 |
12 | ZHQ-100 | 600 |
13 | ZHQ-80 | 450 |
14 | ZHQ-50及以下 | 360 |
15 | 液压安全阀 | ZHQ-300及以上 | 1500 |
16 | ZHQ-250 | 1380 |
17 | ZHQ-200 | 1260 |
18 | ZHQ-150 | 1050 |
19 | ZHQ-100 | 870 |
20 | ZHQ-80 | 690 |
21 | ZHQ-50 | 540 |
2.5 服务地点:大庆油田地域。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7服务标准:要求乙方遵守具体的法律法规或甲方有关制度,要求乙方遵守职业道德并保质保量的提供服务。
2.8质量要求:《石油储罐附件 第1部分:呼吸阀》(SY/T 0511.1-2010);《石油储罐附件 第2部分:液压安全阀》(SY/T 0511.2-2010);《石油储罐阻火器》(GB 5908-2005);《石油储罐附件检测技术规范》(Q/SY 08007-2017);《钢质原油储罐运行安全规范》(SY6306)SY/T 6306-2020等适用于本项目的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独立法人分公司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并提供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3.2.2 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供应商需至少具有1项与本项目同类的检测辅助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自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供应商需至少具有1项与本项目类似相关的检测辅助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3.2.3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至少1人,项目负责人须为供应商自有员工,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或社保缴纳证明。
3.2.4 财务要求:******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于2023年之后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2.5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四年(2021年至今)的服务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或产品关键部分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涉及商业贿赂、重大诉讼、行政处罚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并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目前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近四年(2021年至今)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其他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投标人提供承诺书,评委留有查证的权利。 (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集团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的失信行******集团投标人失信信息汇总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暂停投标资格:若8≤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投标人处于暂停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若投标人的累计失信******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投标人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3.2.6 其他要求: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标段的投标。
******集团准入单位,且具备技术服务或检验检测服务的准入范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 5月9 日至2025年 5 月14 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在工作时间电话联系:******14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和交费。
②此次招标采购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在工作时间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14。
4.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再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重新报名并交费,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所投标段如招标失败,购买标书费用不予退还。
①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平台支付,只支持个人网银支付,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自行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普通增值税发票电子发票形式开具,开票信息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基本信息(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开票信息等),若以上信息有误,请于开标前确保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项目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
③发票获取形式:电子发票默认发送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发票咨询电话:022-******、******。
报名成功后请投标人将公告附件《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以开具发票。
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5年 5 月27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我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提交2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银行指定账户后************银行保函原件递交予招标组织单位。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号:******0019
银行账号:************0010
******银行客服电话:******69
******银行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您至少提前5天打款,打款之后务必核实是否打款成功,同时与项目负责人确认是否成功递交保证金,避免出现因信息不同步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递交的情况,如出现以上问题,请及时致电******14(接通后,请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电子招标平台”)进行解决。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发布。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7. 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详见招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联系人:毛工
邮箱:******
电 话:022-******
手机:******
意见与建议:022-******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