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孟兴庄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施工(第三批超长期国债)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度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孟兴庄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第三批超长期国债)已经连农复【2025】66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标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2025年度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孟兴庄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施工
2.1.2建设地点:灌南县孟兴庄镇。
2.1.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025年度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孟兴庄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施工(第三批超长期国债),建设内容主要为拆建矩形渠4(0.74KM)、新建渠桥7(7座)、新建箱涵 10(6座)、新建农门(10座)、新建放水口2(6座)、新建放水口3(18座),具体详见清单及图纸。
2.1.4最高投标限价:938205.83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此限价的将否决其投标。
2.1.5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批复为准),2025年12月底前建设进度达50%以上,2026年5月全部建设内容。
2.1.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省现行农业项目验收规定和水利工程相关规范、规定及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2023〕11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有效的版本。
3.3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且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按苏水基〔2016〕17号文执行)。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3.4投标人拟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A类)、拟任项目负责人(B类)、拟任专职安全员(C类)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之间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7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项目指农田建设项目或灌区建设项目或水利建设项目或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或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以上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改造等),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或完工验收证明(或单项工程四方验收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合同价款、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8本工程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苏建招办〔2022〕2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投标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必须处于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10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其他要求:
3.12.1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12.2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12.3为保障农民工的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严格按照苏人社发[2018]199号及苏人社规〔2022〕4号规定执行。
3.13投标人须提供有关签订廉政合同、资金安全合同、安全生产合同的承诺;现场踏勘的承诺;对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做出书面承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及对违约责任书面承诺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4日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农业工程(农田建设)】—【投标人】,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4.3请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下载文件。(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4.4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10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
注:
(1)投标人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
(2)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各投标单位在获取招标文件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无效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勘察现场。投标人应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得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安全风险及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潜在投标人无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已经对本项目的总体情况、工作难度、条件及当地的有关情况获得了解,并应认为潜在投标人已充分了解了自己中标后有可能承担的风险、责任和义务。
7.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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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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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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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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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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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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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72分
施工组织设计:26分
业绩: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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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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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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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α+B×(1-α)
式中
S—评标基准价;T—最高投标限价;
α—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0.6、0.65、0.7,开标现场抽取;
******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有效投标报价小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均剔除,剔除后:当有效投标人在5家以下时,全部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当有效投标人在5家(含)以上且不足10家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一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在10家(含)以上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计算算术平均值。
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权重系数。
本工程设最高限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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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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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7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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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价分(69分)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69分;投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上浮一个百分点扣0.2分;投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下浮一个百分点扣0.1分。
中间值按比例内插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最低得分为零分。
2、报价的平衡性、合理性(3分)
若投标人的主要分组投标价超出最高限价相应分组价(±5%)(其中田间道路(砼道路)报价只能下浮,不能上浮),每发现一项,在报价得分的基础上扣1.0分,最高扣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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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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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设计
(2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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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围堰填筑、防护及降排水方案措施(2.0分)
方案可行、措施合理得2.0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2、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2.0分)
进度计划合理得1.0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且有工期计划网络图或横道图得1.0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3、施工机具设备及劳动力配置(2.0分)
施工机具配置合理1.0分;劳动力配置合理1.0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4、项目管理机构配置并有相应资质证书(4.0分)
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配备齐全(包括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人员不得重复,不得一人身兼多职)3.0分,缺一个扣0.6分,扣完为止;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1.0分。
5、土方挖填、调配及碾压措施(2.0分)
挖填、调配方案合理,碾压措施得当得2.0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6、砌体及垫层施工工艺及质量保证措施(1.0分)
施工工艺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1.0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7、混凝土工程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2.0分)
混凝土采购、运输、浇筑工艺及组织合理,能满足施工需要并能保证混凝土内外质量,有特殊要求部位方案合理,措施可行得2.0分。有缺陷,适当扣分;不合理、不满足需要,得0分。
8、渠道、涵洞、渠桥施工工艺及质量保证措施(3.0分)
施工工艺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3.0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9、设备采购质量控制措施、安装调试质量保证措施(2.0分)
设备采购质量控制措施可行、安装质量有保证、调试等符合规范规定要求得2.0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10、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2.0分)
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得1.0分;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1.0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11、对清障和地方矛盾处理有得力措施(2.0 分)
对清障和地方矛盾处理有得力措施、方案可行得2.0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12、安全文明生产、环境保护(2.0分)
安全文明生产保障措施合理可行得1.0分;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可行得1.0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注:投标人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内容要简单明了,具有针对性;为便于评委评审,施工组织设计篇幅不得超过120页,超过120页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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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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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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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项目指农田建设项目或灌区建设项目或水利建设项目或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或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合同造价45万元(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及以上的项目,有一个得2分,最高2分。
注:
1、以上类似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改造等。
2、资格审查业绩和评分项业绩不重复计取。
3、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项目负责人业绩认定。
4、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或完工验收证明(或单项工程四方验收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合同价款、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以上资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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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证明资料以原件的彩色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否则不予得分。
8.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人民政府
地 址:灌南县孟兴庄镇
联系人:周工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建设路240号美都新城26幢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18-******/******
2025年10月28日
重要提醒:
连云港地区支持实体CA锁和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1.如需办理实体CA锁,请您联系CA机构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
2.如需申请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请您在投标人“全国CA互认”扫码登录页面点击下载安装,自主选择APP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
使用CA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服务中心3号楼。
实体CA锁(连云港办理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名都广场******银行电梯上楼)。
各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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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根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全省统一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对接工作的通知》要求,实现市场主体“一次注册、全省通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完成与全省统一主体库信息系统的对接工作,将于2025年5月6日启用全省统一主体库,原有主体信息库同步关闭,各市场主体可登录全省统一主体库(网址******:7082/jsztk/#/login?redirect=%2F)进行用户注册及企业信息管理。请各市场主体提前登录、注册全省统一主体库,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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