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水务厅关于再次遴选2025年度重大水利工程项目资金督查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我厅2025年8月11日在省水务厅官网发布了海南省水务厅关于遴选2025年重大水利工程项目资金督查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截至8月15日,申报单位不足三家,现再次向社会公开遴选项目承担单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2025年度重大水利工程项目资金督查
(二)项目内容
对海南省省级在建重大水利工程项目2024年度的财务管理、资金流向、投资计划、资金支出、项目实施和绩效完成情况开展跟踪督查。
(三)经费预算
10万元以内,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差旅费、打印费、劳务费等。
(四)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需提
******事务所(分所)。
******事务所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5名;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项目负责人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保证项目成果质量,投标人在本次项目中需至少配备2名注册会计师、2名中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工作人员驻点。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连续3个月的纳税缴纳证明材料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或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人无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税收违法记录及不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填写《海南省水务厅公开遴选项目申请书》,提出工作思路、内容、方法、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等。申请书应加盖承担单位公章,一式肆份加电子光盘邮寄或直接送至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11号规划计划与科技处411室(信封上需注明“2025年度重大水利工程项目资金督查”)。
(二)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技术力量、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3日(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
(四)我厅将组织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择优遴选承担单位,并签订委托合同。
(五)项目最终成果的产权归海南省水务厅所有,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
三、其他事项
(一)项目执行时间为2025年8月至2025年10月。期间,我厅将视工作需要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项目由我厅规划计划与科技处许女士负责,未尽事宜电话联系沟通(0898-
******)。
附件:
海南省水务厅公开遴选项目申请书海南省水务厅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