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万吨复合肥、3万吨掺混肥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3万吨复合肥、3万吨掺混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739-5286578
地址:邵阳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邮编:422000
项目名称
年产3万吨复合肥、3万吨掺混肥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火车站乡栗山村
建设单位
******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火车站乡栗山村,投资600万元,总用地面积约25000m2,其中厂房面积19868m2,主要包括复合肥生产线、掺混肥生产线、生产厂房、综合楼、生活办公楼及其相关辅助设施、环保设施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环境影响:
本项目目前已建成,施工期已结束,施工期造成的污染已随着工期结束而消失,施工过程中未发生环境投诉事件。后续需整改内容主要为喷淋塔的安装、仓库围堰的建设和危废间的装修,施工量较小,对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环境影响:
1、废水:
项目废水遵循雨污分流的原则,雨水通过厂区内雨水沟流入雨水沉淀池,再进入320国道旁雨水沟,最后排入红旗河;喷淋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更换下来的喷淋废水经柠檬酸中和后用作绿化和农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绿化和农肥;化验室废水收集中和后作生活污水处理,无废水外排。
2、废气:
生产过程中设备密闭,厂房封闭,降低无组织废气对外环境的影响,厂房周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烘干、冷却废气经旋风+沉降室+喷淋塔处理后通过现有60m烟囱排放,氨和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限值,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应满足《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中相关标准限值。
3、噪声
采取有效控制噪声措施。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按照“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原则进行管理,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固废和员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外售资源回收单位;燃烧机炉灰、雨水沉淀池污泥用作周围菜地堆肥;废机油循环用于设备维修;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和手套、化验室固废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危废收集暂存、运送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HJ2025-201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管理,同时危废收集设置防腐、防渗和密闭的收集桶,暂存间具有6防(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功能。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2025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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