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医疗保障局购买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开展2025年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交叉检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标包信息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标包合同估算价(元)
酒泉市医疗保障局购买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开展2025年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交叉检查服务项目 |
JQYGCG-GSXYS-(2025)-21号 |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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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00 |
酒泉市医疗保障局购买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开展2025年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交叉检查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办公室关于限额以下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发包方式的指导意见(试行)》(酒政办发〔2018〕324号)等文件要求,******有限公司受酒泉市医疗保障局的委托,对“酒泉市医疗保障局购买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开展2025年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交叉检查服务项目”以询价邀请方式进行采购,确定邀请******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三家单位参与本项目竞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QYGCG-GSXYS-(2025)-21号
二、项目总预算金额:小写:¥200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三、采购内容:对酒泉市医疗保障局购买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开展?2025年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交叉检查服务项目进行采购,内容包括:根据中央和省市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以及国家医疗保障局、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全市定点医药机构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医保基金使用、管理和反馈疑似问题自查自纠落实情况开展现场检查。
四、服务要求
(一)服务团队组织架构
成立酒泉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定点医药机构交叉现场检查服务项目组,根据工作分工不同,下设监管领导组、专家指导组、服务队伍。
基金现场核查领导组(现场核查):由酒泉市医疗保障局相关领导担任,负责对现场核查工作合规性、合法性、合理性及科学性进行监督。
******医院专家组成员组成,包括临床医学、药学,专家达到副主任医师、药师、技师及以上级别并具有医保检查经验,负责对第三方公司筛查的疑似问题数据进行核查,提供专家支持。
第三方服务队伍:公司医学中心、数据中心、技术中心资深成员组成,负责数据提取、数据分析、资料整理提交、整体协调,服务支持等工作。
(二)具体服务内容
对全市定点医药机构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医保基金使用、管理和反馈疑似问题自查自纠落实情况开展现场检查。
1.现场检查和病历抽审主要内容包括:
A.针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结合《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典型问题清单》等政策文件对2023-2024 年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进行检查,从心血管内科、骨科、血液透析、康复、医学影像、临床检验、肿瘤、麻醉、重症医学等重点领域,进行现场核查。一是重点查处分解收费、重复收费、串换项目收费、不合理诊疗等违规行为。二是聚焦重症医学、麻醉、肺部肿瘤等重点领域,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三是聚焦骨科、血液净化、心血管内科、检查、检验、康复理疗、医学影像、精神类等重点检查的领域,重点检查以前年度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仍然存在,是否整改到位。四是检查《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典型问题清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所列相关违法行为和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情况。
B.针对定点药店的检查。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及《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义务性、禁止性和程序性规定相关条款规定,《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典型问题清单》重点检查定点零售药店违法违规行为和自查自纠情况。重点查处定点药店虚构医药服务项目、串换项目、串换药品、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伪造变造资料、超量开药、管理问题等违规行为。
C.病历抽审数量按以下标准完成: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抽审不低于500份/家,二级公立医疗机构抽审不低于300份/家,一级公立医疗机构抽审不低于100份/家,民营医疗机构抽审不低于200份/家。
2.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采取重点抽查、实地检查、询问回访、病历抽审、查看资料、数据分析等方法相结合的方式,协助酒泉市************服务中心不少于9家,诊所、定点零售药店不少于30家,检查对象覆盖全市各县(市、区)。针对重点监管问题进行培训反馈,指导医药机构做好规范及整改。同时,完成陈述申辩和定性定量等复审工作,完成现场检查与自查自纠已上缴重合违规数据、智能监管子系统重合违规数据筛查剔除工作。检查工作结束后,完成现场核查整体工作报告。
(三)服务方式
1.基础数据服务。应用相关技术手段提高医疗基础数据质量,完成定点医药机构就诊明细数据的提取及标准化工作,以使定点医药机构上传的数据明细度和维度能达到现场核查数据要求。
2.现场核查大数据分析服务。对全市定点医药机构2023年-2024年自查自纠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数据分析,针对整改不到位情况,从医学药学的维度,制定监管规则,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和挖掘。帮助医保基金管理者全面、深入地了解定点医药机构,为现场核查提供数据依据。
******医院的检查方向及检查内容。总体服务包括确定审核规则、医学专家团队组建、现场监管检查、汇总检查结果等环节。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工作需求,按酒泉市医保局要求进行组织和分工,配合开展交叉检查工作。
4.疑点问题专家论证服务。当与定点医药机构之间出现涉及违规单据的临床争议,经过多次沟通反馈,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在医保局的协助下发起专家评审,最终形成确认金额。
5.核查分析报告及检查资料整理服务。根据核查结果对检查当中发现的问题,需要留存底稿证据,并要求当事人及单位负责人按照执法文书要求在相关执法文书上签字认可。对证据充分的问题,分类汇总结果金额。对于检查范围受限或者其他被检查单位不配合的原因,造成无法得到确切金额的检查事项,属于检查结果的保留意见,要详细描述情形,并评价其可能产生的影响。检查结束后,根据酒泉市医保局要求撰写检查报告。检查报告的内容包括:检查过程、发现问题、相关证据、检查结论和处理建议等。检查组一般应当在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检查报告、检查记录、相关证据材料等报送组织实施监管检查的医疗保障部门。
(四)服务人员要求
1.配备不少于4名副高级及以上的医药卫生专业人员、2名信息专业人员、1名资料整理人员、1名协调人员等专业人员,组成第三方服务团队。
2.医药卫生专业人员要具有医学、药学、护理学等医学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需提供相关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信息技术人员要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丰富的信息技术工作经验及完善信息技术技能,熟悉各类医保定点机构系统,可熟练操作Oracle、DB2、MySQL、SQLServer 等数据库。
(2)具备大数据分析工作能力。
(3)熟悉各类医保定点机构医保工作流程及甘肃省及酒泉市的医保政策。
(4)具备医保基金飞行检查或医保基金第三方监管服务经验。
(5)道德良好,近3年来在工作中未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理处罚。
五、服务期限
本项目涉及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全市医保基金使用时段。“现场核查服务”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
六: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经营范围须包含业务与本项目相关内容);
2.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有委托人时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4.投标人需提供响应采购公告内容的承诺(格式详见附件2)。
注:(1)以上资格要求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扫描件形式(PDF格式)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及甘肃政府采购网限额以下非政府采购项目平台,供应商提交的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及材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按要求进行上传。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
(2)供应商要为自己上传资料的真伪性负责,并接受社会监督。
八、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自行报价。
甘肃政府采购网(******/index.html)限额以下非政府采购项目平台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7日18时00分前,逾期不予受理。
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05月27日18时01分。
竞价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8日10时30分。
九、报价要求
1.投标人报价包含酒泉市医疗保障基金“现场核查服务”费用,以及为完成上述服务的措施等与采购活动有关的一切费用。
2.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价,每项报价只能有一个价格。
3.投标人对投标项目的服务报价,应报出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投标人在完成平台报价后,将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承诺书等资格证明资料(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递交至代理公司。
4.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为1500元,采购代理费由成交人支付。
十、付款方式
项目合同签订时另行约定,按照合同约定方式进行付款。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酒泉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李雪峰
联系电话:******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新城区玉门东路5号
******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明燕
联系电话:******
地 址:******街道瓜州路28-6-1
注:投标人主动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以便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获取相关信息,而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25年05月26日
附件: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