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实施******服务中心医用吊桥、吊塔及手术无影灯的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公司前来投标,通过评审择优选定中标单位完成本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采购内容:******服务中心医用吊桥、吊塔及手术无影灯(标书编号:WBZY20240426),本次项目分为2个包,第1包:医用吊桥及吊塔(吊桥43套,吊塔38套);第2包:LED手术无影灯(双头灯20台,单头灯2台)。
2、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 2024年 4月 26日 上午9点之前
开标时间: 2024 年 4月 26日 上午 9点。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宿州市淮河西路125号
收件人:吴忠伟
开标地点:世纪谐和公司会议室
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授权书及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
3、采购人不负责投标人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及费用。
4、有关本次采购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查询:
采购************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557-****** 传真: ******
邮编: 234000 联系人:吴忠伟
电子邮箱:******
监督电话:0557-3972880
5、为便于工作联系,如贵公司决定参与本项目投标,请填妥回执,加盖贵公司公章后于 2024 年 4月25日上午10:30前将回执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以上指定电子邮箱,但回执将不被视同投标方正式的投标文件。
6、如对中标结果有质疑,投标公司应于中标结果公示期内,向监督部门提出书面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4条,逾期不予受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项目内容 | ************服务中心医用吊桥、吊塔及手术无影灯 |
2 | 采购组织机构 | 名************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宿州市淮河西路125号 |
3 | 项目地点 | ************服务中心 |
4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必须从投标单位对公账户转帐,否则,按废标处理) : 第1包金额:10万元 第2包金额:10万元 收款单************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农行宿州市淮海路支行 帐 号:1212 9001 0400 22778 投标保证金接收截止日期:2024年4月25日上午10:30 (未中标公司的投标保证金于商务磋商结果公示后10日内退还,中标公司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如不足,按履约保证金标准补齐。) |
5 | 投标有效期 | 开标后60个工作日。 |
6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 1 份,副本 4份 |
7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医院 采购部会议室 |
8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采购方将不予以退还 |
9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年 4月 26 日 下午3点 |
10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价的10%(现金转账),在合同签定前提交,在合同履约完毕、中标单位无违约行为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无息)。 |
11 | 中标服务费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