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隆昌市黄家镇、双凤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
补遗文件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2023年隆昌市黄家镇、双凤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施工/标段进行补遗澄清通知如下,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通知为准。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2.2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开展隆昌市黄家镇和双凤镇所辖的9个行政村(酒谷村、龙威村、观音村、施家村、广安村、秧草村、秧田村、芭蕉村、红花村)14 个村组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总设计处理规模59m3/d。拟采用“预处理+厌氧生物膜池+人工湿地”的工艺,其中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17座,污水主管线约5.2km,以及配套检查井、道路拆除与恢复等工程”修改为“本项目主要开展隆昌市黄家镇和双凤镇所辖的9个行政村(酒谷村、龙威村、观音村、施家村、广安村、秧草村、秧田村、芭蕉村、红花村)14个村组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总设计处理规模59m3/d的污水处理。拟采用“预处理+厌氧生物膜池+人工湿地”的工艺,其中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17座,污水主管线约5.2km,直径Dn300的污水管道,以及配套检查井、道路拆除与恢复等工程。具体包括工艺工程、管网工程、结构、基础工程以及电气工程。其中工艺工程包括格栅井、一体化厌氧生物膜反应器、人工湿地等;管网工程包括检查井(沉泥井)、入户管网、支管、主管以及配套拆除、恢复工程;结构、基础工程包括建设内容的结构基础等,电气工程包括太阳能路灯等。”
二、招标清单总说明与控制价清单总说明由之前的“一、工程概况1、项目名称:2023年隆昌市黄家镇、双凤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
2、工程地点: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黄家镇、双凤镇;
3、工程规模:本项目主要开展隆昌市黄家镇和双凤镇所辖的9个行政村(酒谷村、龙威村、观音村、施家村、广安村、秧草村、秧田村、芭蕉村、红花村)14个村组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总设计处理规模59m3/d。拟采用“预处理+厌氧生物膜池+人工湿地”的工艺,其中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17座,污水主管线约5.2km,以及配套检查井、道路拆除与恢复等工程。
二、工程招标和分包范围
1、本次招标范围:隆昌市黄家镇和双凤镇所辖的9个行政村(酒谷村、龙威村、观音村、施家村、广安村、秧草村、秧田村、芭蕉村、红花村)14个村组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总设计处理规模59m3/d。拟采用“预处理+厌氧生物膜池+人工湿地”的工艺,其中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17座,污水主管线约5.2km,以及配套检查井、道路拆除与恢复等工程。
三、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1、《GB50500-2013清单计价规范》及各专业配套计量规范及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川建价发〖2013〗370号文)中关于工程量计算的规范,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其配套文件;
2、关于对各市(州)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川建价发〔2025〕14号;
3、四川省建设厅川建造价发[2013]370号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计价规范》实施办法;
******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隆昌市黄家镇、双凤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施工图纸》;
5、与本工程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6、关于印发《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四川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方法》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16]349号)、及关于进一步明确实施《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四川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16】481号)、关于印发《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四川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调整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18〕392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重新调整《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四川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 川建造价发[2019]181号;
7、材料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材料价格按2025年7月《四川省工程造价信息》依次执行隆昌、内江、泸州、自贡、宜宾、资阳、乐山、成都的信息价计取,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价格参照市场价计取格;
8、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工程特点及其他相关资料;
9、其他相关配套文件。
四、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
1.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材料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3.施工要求:满足设计和现行施工规范要求以及当地政府对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1、本工程量清单中对工程项目特征及具体做法只作重点描述,详细描述见设计施工图、技术说明及相应标准图集、施工规范;
2、本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承包人投标报价时须注意以下事项:
2.1、本工程中种植土回填及绿化用地的整理,承包人应将可能发生的地表排水、土壤的耙细、过筛、拍实、找平、找坡、回填土的运输、废弃物的运输等自行充分考虑在报价中。
2.2、乔木栽植项目综合单价包含根据设计或实际要求进行换填种植土的工程量费用;种植土回填项目工程量是指栽植灌木、草坪而需要换填的种植土工程量。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苗木吊装费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在综合单价中。
2.3、本工程中的植物种植,植物的树型要求、树穴要求、种植基肥、种植土覆土厚度、栽植要求等应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综合考虑报价。
2.4、材料在采购前应将样品送发包人,经发包人认可进行封样后方可进行采购,投标人应将可能发生的费用自行充分考虑在报价中。
2.5、招标清单中给出了灌木、花卉等植物的栽植密度,实际施工时若施工图栽植密度与招标清单不符,则按施工图栽植密度与清单栽植密度的比例调整综合单价。
2.6、规费按I档计取。
2.7、总价措施:
2.7.1、安全文明施工:满足招标文件和相关环境、安全、文明、临时设施的规定要求,费用按规定费率双倍计取;
2.7.2、夜间施工: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均按相应费率予以计取;
2.7.3、 二次搬运:指因施工场地条件限制而发生的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一次运输不能到达堆放地点,必须进行二次或多次搬运所发生的费用,均按相应费率予以计取;
2.7.4、冬雨季施工:在冬季或雨季施工需增加的临时设施、防滑、排除雨雪,人工及施工机械效率降低等费用,均按相应费率予以计取;
2.7.5、 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各类埋地管道管线、标杆标志牌、路灯灯杆基础等设施保护等);
2.7.6、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指对已完工程及设备采取的覆盖、包裹、封闭、隔离等必要保护措施的费用,均按相应费率予以计取;
2.7.7、工程定位复测费:指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和复测工作的费用按相应费率予以计取;
3、暂列金
3.1、无暂列金。”修改为“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2023年隆昌市黄家镇、双凤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
2、工程地点: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黄家镇、双凤镇;
3、工程规模:本项目主要开展隆昌市黄家镇和双凤镇所辖的9个行政村(酒谷村、龙威村、观音村、施家村、广安村、秧草村、秧田村、芭蕉村、红花村)14个村组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总设计处理规模59m3/d。拟采用“预处理+厌氧生物膜池+人工湿地”的工艺,其中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17座,污水主管线约5.2km,以及配套检查井、道路拆除与恢复等工程。
二、工程招标和分包范围
1、本次招标范围:隆昌市黄家镇和双凤镇所辖的9个行政村(酒谷村、龙威村、观音村、施家村、广安村、秧草村、秧田村、芭蕉村、红花村)14个村组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总设计处理规模59m3/d。拟采用“预处理+厌氧生物膜池+人工湿地”的工艺,其中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17座,污水主管线约5.2km,以及配套检查井、道路拆除与恢复等工程。
三、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1、《GB50500-2013清单计价规范》及各专业配套计量规范及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川建价发〖2013〗370号文)中关于工程量计算的规范,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其配套文件;
2、关于对各市(州)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川建价发〔2025〕14号;
3、四川省建设厅川建造价发[2013]370号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计价规范》实施办法;
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川建行规[2024]15号及其附件;
5******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隆昌市黄家镇、双凤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施工图纸》;
6、与本工程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7、关于印发《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四川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方法》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16]349号)、及关于进一步明确实施《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四川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16】481号)、关于印发《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四川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调整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18〕392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重新调整《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四川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 川建造价发[2019]181号;
8、材料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材料价格按2025年7月《四川省工程造价信息》依次执行隆昌、内江、泸州、自贡、宜宾、资阳、乐山、成都的信息价计取,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价格参照市场价计取格;
9、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工程特点及其他相关资料;
10、其他相关配套文件。
四、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
1.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材料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3.施工要求:满足设计和现行施工规范要求以及当地政府对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1、本工程量清单中对工程项目特征及具体做法只作重点描述,详细描述见设计施工图、技术说明及相应标准图集、施工规范;
2、本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承包人投标报价时须注意以下事项:
2.1、本工程中种植土回填及绿化用地的整理,承包人应将可能发生的地表排水、土壤的耙细、过筛、拍实、找平、找坡、回填土的运输、废弃物的运输等自行充分考虑在报价中。
2.2、乔木栽植项目综合单价包含根据设计或实际要求进行换填种植土的工程量费用;种植土回填项目工程量是指栽植灌木、草坪而需要换填的种植土工程量。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苗木吊装费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在综合单价中。
2.3、本工程中的植物种植,植物的树型要求、树穴要求、种植基肥、种植土覆土厚度、栽植要求等应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综合考虑报价。
2.4、材料在采购前应将样品送发包人,经发包人认可进行封样后方可进行采购,投标人应将可能发生的费用自行充分考虑在报价中。
2.5、招标清单中给出了灌木、花卉等植物的栽植密度,实际施工时若施工图栽植密度与招标清单不符,则按施工图栽植密度与清单栽植密度的比例调整综合单价。
2.6、规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按招标人给定的金额填报。
2.7、总价措施:
2.7.1、安全文明施工:满足招标文件和相关环境、安全、文明、临时设施的规定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按招标人给定的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7.2、夜间施工: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均按相应费率予以计取;
2.7.3、 二次搬运:指因施工场地条件限制而发生的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一次运输不能到达堆放地点,必须进行二次或多次搬运所发生的费用,均按相应费率予以计取;
2.7.4、冬雨季施工:在冬季或雨季施工需增加的临时设施、防滑、排除雨雪,人工及施工机械效率降低等费用,均按相应费率予以计取;
2.7.5、 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各类埋地管道管线、标杆标志牌、路灯灯杆基础等设施保护等);
2.7.6、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指对已完工程及设备采取的覆盖、包裹、封闭、隔离等必要保护措施的费用,均按相应费率予以计取;
2.7.7、工程定位复测费:指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和复测工作的费用按相应费率予以计取;
3、暂列金
3.1、无暂列金。”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作调整,请各位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潜在投标人未自行下载本工程所有补遗或答疑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招标公告3.1.1资质要求由原来的“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更正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四、定标评分标准企业资质由原来的“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更正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招 标 人:内江市隆昌生态环境局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12日
附件:[E************001001]2023年隆昌市黄家镇、双凤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NJ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