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有限公司迁建年产6000套高端智能装备及5000套高端智能装备结构件生产线项目
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永泰路8号绿色科技城半导体产业园A5幢厂房第一层C区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3月,原地址在浙江************有限公司位于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永泰路8号绿色科技城半导体产业园A5幢厂房第一层C区闲置厂房,将年产6000套高端智能装备及5000套高端智能装备结构件生产线项目整体搬迁至新厂址生产。本项目采用激光切割机、切割机、数控折弯机、焊接机器人、氩弧焊机、表面处理生产线、喷漆生产线、喷塑生产线、组装生产线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6000套高端智能装备及5000套高端智能装备结构件生产能力。
已按照要求信息公开。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文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
1、废气:喷塑废气经“滤筒过滤+脉冲滤芯除尘”处理后排放;喷漆废气先经水帘处理后与烘干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一并通过“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设施处理后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收集后经“隔油+曝气氧化二价铁+三级中和混凝沉淀”预处理后纳管排放,由龙游县城北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后排入衢江。
3、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车间布局,采取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等。
4、固废:废包装桶、漆渣、污泥、废液、废油脂、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水性漆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废塑粉、边角料、打磨粉尘、焊渣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7月4日
联 系 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
******服务中心环保审批服务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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