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整理成1个PDF格式文件,通过“上传竞价文件”模块线上递交: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投标人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注:如成交供应商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供应商资质); 3、投标人具有至少1项环保类项目评估或咨询或技术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环境保护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须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报价需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扫描件)。 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附网页截图),查询时间须在:从报名之日起。 8、提供服务不允许负偏差并填写偏差表(详见附件); 9、提供供应商对资格审查事项逐一响应情况的承诺书(详见附件); 10、《竞价授权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11、《报价单》按要求填写完整(格式详见附件); 12、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注: 1、以上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 2、供应商按照报价要求报价,按照资格审查标准和附件1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中要求的内容提供资料,按要求完成盖章、签字或签章,若未按要求提供,采购人有权视为不满足资格审查标准,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参与后续竞价。 3、采购方及本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供应商在竞价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竞价的环境。 4、如上传的供应商资格审核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供应商须注意保护,采购方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