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扩建10000吨黄原胶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第二次)
一、依据
我单位拟建设年产10000吨黄原胶建设项目,已编制完成了《******有限公司扩建10000吨黄原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有限公司扩建10000吨黄原胶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3、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总 联系方式:******
4、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内蒙古******有限公司
5、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包头铝业产业园区******有限公司厂区内
6、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新建原料库3000m2;化水车间1000m2;扩建污水处理设施;采购安装10000吨黄原胶生产线设备设施及配套建设工艺管线等设施。其他公辅设施依托已建成辅助设施。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1、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即日起10个工作日。
2、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 ******/s/1gxnLyeYy8uiEj3BYWgA2FQ
提取码: iyfw
3、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查阅点:
通过现场查阅纸质报告,地址:内蒙古包头铝业产业园区******有限公司。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总 联系方式:******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内蒙古******有限公司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特此公告!
******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