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承接“省十六运”部分场馆建设、改造、设备采购及运营项目(EPCO)(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有限公司承接“省十六运”部分场馆建设、改造、设备采购及运营项目(EPCO)(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
EP-SZGC******-重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人
名称
******有限公司
地址
宿州市埇桥区环城北路58号院内
联系人及电话
杨部长 ******
招标代理机构
宿州市云集文化商业街3#楼29楼
张广芳 ******、******
******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河北省雄安新区雄东片区涞济路29号荷风苑A20801-7# 2层201室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造甲乡水造路东侧
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明珠路111号明珠大厦A座23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报价(元/费率%)
建安工程费率(含勘察 设计费)为 98.00 %(约******.00元)
运营费:******.00 元/年(区全民健身中心******.35元/年,市体校994117.65 元/年)。
建安工程费率(含勘察设计费)为 98.42 %(约******.00元)
运营费:******.00 元/年(区全民健身中心 ******.00 元/年,市体校 993000.00 元/年)。
建安工程费率(含勘察设计费)为 97.70 %(约******.00)
运营费:******.00元/年(区全民健身中心******.00 元/年,市体校 999000.00元/年)
工期(日历天)
(1)建设工期(含设计周期):90日历天;
(2)运营期暂定:3年(不含建设期)。
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2)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确保改造及新建赛事场地通过招标人委托的专家组和“省十六运”专家组验收。(3)设备材料采购安装标准: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规范、标准。(4)运营服务要求:确保运营场馆内所有设备的正常运行,满足日常学、训功能运行及各项赛事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2)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确保改造及新建赛事场地通过招标人委托的专家组和“省十六运”专家组验收。(3)设备材料采购安装标准: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规范、标准。(4)运营服务要求:确保运营场馆内所有设备的正常运行,满足日常学、训功能运行及各项赛事要求
******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见附件
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
姓名
曹高军
汪双月
孙雪梅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冀************
皖******1932
皖******7491
设计负责人
吴荣欣
陈志
杨海蓉
一级注册建筑师
******659
******815
******936
综合评估得分
91.86
80.44
75.92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公示时间
2025年10月22日-2025年10月27日
招标代理费
56300元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异议注意事项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
******管理局
单位地址
宿州市埇上路566号5楼514室
联系人/联系电话
行政执法科 ******
******有限公司承接“省十六运”部分场馆建设、改造、设备采购及运营项目(EPCO)(二次)-招标文件.pdf
公示附件.zip
******有限公司承接“省十六运”部分场馆建设、改造、设备采购及运营项目(EPCO)(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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