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霍邱县范桥镇范桥村、顺和村、龙头村土地整治及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的澄清与修改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2025年7月21日发布的“霍邱县范桥镇范桥村、顺和村、龙头村土地整治及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编号:E************)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变更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须知
(八)综合评分法商务标(80分)分值计算方法
(三)确定有效值
1、抽取C值,确定评审范围
开标前,在现场监管人员监督下,由招标人现场通过(□摇号机抽取,√系统抽取)随机抽取签号,按抽取的签号确定对应的C值,C值在0.975、0.980、0.985、0.99、0.995、1.0、1.005、1.010八组数值中随机抽取确定。
2、确定平均数
对进入数据计算名单中投标总报价较最高限价降幅小于(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综合考虑建设内容造价构成等因素进行勾选):
□18% □16% □14% □12% ——园林绿化类
√13% □11% □9% □7% ——市政类(含小型桥梁)
□7% □6% □5% □4% ——房建、安装、桥梁、隧道类
的作为A系列;A系列数据不参与平均数计算,仅参与排序。
降幅不小于(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综合考虑建设内容造价构成等因素进行勾选):
□18% □16% □14% □12% ——园林绿化类
√13% □11% □9% □7% ——市政类(含小型桥梁)
□7% □6% □5% □4% ——房建、安装、桥梁、隧道类
的作为B系列。
对于B系列的各投标总报价,分别去除最高、最低报价后,取剩余投标人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平均数;B系列不足7家的,取B系列全部投标人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平均数。
3、划分组距
(1)在平均数1.1倍以上的进入B系列的各投标人报价全部只作为一组;在平均数1.1倍(含)至平均数0.9倍(含)之间的进入B系列的各投标人报价各自成为一组;在平均数0.9倍以下的进入B系列的各投标人报价全部只作为一组(说明:市政、公路、水利、园林绿化、装饰等类项目为1.1和0.9)。
(2)在平均数1.05倍以上的进入B系列的各投标人报价全部只作为一组;在平均数1.05倍(含)至平均数0.95倍(含)之间的进入B系列的各投标人报价各自成为一组;在平均数0.95倍以下的进入B系列的各投标人报价全部只作为一组(说明:房建、安装、仿古、桥梁、隧道类项目为1.05和0.95)。
4、计算中位数
依据上述组距划分标准对各组内的数据分别计算算术平均值,将各组得出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本组的组值,所有组值从低到高进行排序,位于总组数最中间位置的组值为中位数(如总组数为偶数,则取最中间两个组值的平均值作为中位数)。
说明:(1)在平均数1.1倍(含)至平均数0.9倍(含)之间的进入B系列的各投标人报价各自成为一组组值,不须计算算术平均值;
(2)在平均数1.05倍(含)至平均数0.95倍(含)之间的进入B系列的各投标人报价各自成为一组组值,不须计算算术平均值。
5、以最高限价下浮(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综合考虑建设内容造价构成等因素进行勾选):
□18% □16% □14% □12% ——园林绿化类
√ 13% □11% □9% □7% ——市政类(含小型桥梁)
□7% □6% □5% □4% ——房建、安装、桥梁、隧道类
为参考价,取参考价与中位数二者的低值作为基准价D;
6、基准价D与开标时抽取的C值相乘,得出最终的评标有效值,该值作为评标基准值;
7、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值比较,一致的得满分,每低1%扣0.5分,每高1%扣1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有效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
现变更为:第二章 投标须知
(八)综合评分法商务标(80分)分值计算方法
(三)确定有效值
1、抽取C值,确定评审范围
开标前,在现场监管人员监督下,由招标人现场通过(□摇号机抽取,√系统抽取)随机抽取签号,按抽取的签号确定对应的C值,C值在0.975、0.980、0.985、0.99、0.995、1.0、1.005、1.010八组数值中随机抽取确定。
2、确定平均数
对进入数据计算名单中投标总报价较最高限价降幅小于(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综合考虑建设内容造价构成等因素进行勾选):
□18% □16% □14% □12% ——园林绿化类
√ 13% □11% □9% □7% ——市政类(含小型桥梁)
□7% □6% □5% □4% ——房建、安装、桥梁、隧道类
的作为A系列;A系列数据不参与平均数计算,仅参与排序。
降幅不小于(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综合考虑建设内容造价构成等因素进行勾选):
□18% □16% □14% □12% ——园林绿化类
√ 13% □11% □9% □7% ——市政类(含小型桥梁)
□7% □6% □5% □4% ——房建、安装、桥梁、隧道类
的作为B系列。
对于B系列的各投标总报价,分别去除最高、最低报价后,取剩余投标人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平均数;B系列不足7家的,取B系列全部投标人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平均数。
3、划分组距
(1)在平均数1.1倍以上的进入B系列的各投标人报价全部只作为一组;在平均数1.1倍(含)至平均数0.9倍(含)之间的进入B系列的各投标人报价各自成为一组;在平均数0.9倍以下的进入B系列的各投标人报价全部只作为一组(说明:市政、公路、水利、园林绿化、装饰等类项目为1.1和0.9)。
(2)在平均数1.05倍以上的进入B系列的各投标人报价全部只作为一组;在平均数1.05倍(含)至平均数0.95倍(含)之间的进入B系列的各投标人报价各自成为一组;在平均数0.95倍以下的进入B系列的各投标人报价全部只作为一组(说明:房建、安装、仿古、桥梁、隧道类项目为1.05和0.95)。
4、计算中位数
依据上述组距划分标准对各组内的数据分别计算算术平均值,将各组得出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本组的组值,所有组值从低到高进行排序,位于总组数最中间位置的组值为中位数(如总组数为偶数,则取最中间两个组值的平均值作为中位数)。
说明:(1)在平均数1.1倍(含)至平均数0.9倍(含)之间的进入B系列的各投标人报价各自成为一组组值,不须计算算术平均值;
(2)在平均数1.05倍(含)至平均数0.95倍(含)之间的进入B系列的各投标人报价各自成为一组组值,不须计算算术平均值。
5、以最高限价下浮(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综合考虑建设内容造价构成等因素进行勾选):
□18% □16% □14% □12% ——园林绿化类
√ 13% □11% □9% □7% ——市政类(含小型桥梁)
□7% □6% □5% □4% ——房建、安装、桥梁、隧道类
为参考价,取参考价与中位数二者的低值作为基准价D;
6、基准价D与开标时抽取的C值相乘,得出最终的评标有效值,该值作为评标基准值;
7、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值比较,一致的得满分,每低1%扣0.5分,每高1%扣1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有效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
二、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前附表
10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现变更为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前附表
10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是
三、投标文件格式中增加:
联合体协议书
(允许联合体投标且为联合体投标的,请将此件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制成扫描件上传,非联合体投标的不需填写)
与 就“ (项目编号: )”的投标有关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由 牵头, 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工作。
二、 为本次投标的牵头方,联合体以牵头方的名义参加投标。牵头方负责投标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并授权投标代理人以联合体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本次招标的有关一切事物,联合体各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双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本中标项目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如联合体中标,则牵头方负责 等工作(包括:本项目施工中的资金投入与筹集等重大事项由我牵头方负责);参加方负责 等工作。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双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标段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标段投标。
五、牵头方负责内容的金额占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份额百分之 。
六、参加方负责内容的金额占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份额百分之 。
注:上述“五”和“六”中所填报的比例相加应等于100%,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七、未中标,本协议自动废止。
牵头方(公章): 参加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四、原招标文件中 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 二十、备 注:
4、本项目实行投标保证金制度和履约保证金制度,投标保证金万元整;投标人中标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
现变更为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 二十、备 注:
4、本项目实行投标保证金制度和履约保证金制度,投标保证金捌万元整;投标人中标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
五、原招标文件中项目开标时间是2025年8月05日09时00分现变更为项目开标时间是2025年8月06日09时00分。原招标文件中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8月05日09时00分现变更为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是2025年8月06日09时00分。
六、此变更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变更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执行本变更公告,其他执行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下载并查看,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特此通知,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人民政府
******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2日
澄清与修改文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