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电哈密2×100万千瓦煤电项目环境监理公示
一、工程概述
新疆华电哈密“疆电入渝”2×1000MW煤电项目,规划建设2×1000MW高效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设施及脱硝装置。厂址位于哈密巴里坤县三塘湖矿区。本工程是哈密北至重庆±******委员会《关于新疆华电哈密2×100万千瓦煤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新发改批复[2022]141号),同意建设本项目。
电厂厂址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巴里坤县三塘湖乡西北约45km处,位于石头梅一号露天矿及石头梅二号矿矿区边界西侧1.5km,处于石头梅一、二号矿之间,南距331国道直线距离约5.6km。本项目新建2套1000MW级高效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设施及脱硝装置。
二、工作重点
根据已批复的《新疆华电哈密2×100万千瓦煤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施工期间重点对施工现场、工作场地、生活营地、施工道路等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区域进行监督。
三、环境保护总体要求
(1)通过对施工区污染源分布情况调查,根据污染源分布的总体情况,有针对性的做好环境监理工作。
(2)对原地形地貌的破坏,施工完成后必须予以恢复。
(3)施工废污水不得直接排入地表,应按设计要求设置污水沉淀池、隔油池和化粪池,施工中产生的废渣、废液应按有关环保要求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弃置、排放;施工营区的生活污水,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建立污水处理措施,不得直接排放。
(4)施工营区的环境保护。施工营地要按设计进行绿化,以便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营区根据需要投放足够数量的垃圾箱(筒)和设置垃圾池,生活垃圾定时收集统一及时清运。钢筋、塑料、木块等固体废弃物明确专人随时进行分类收集,统一堆放,待积存一定数量时集中进行回收或变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施工营区指派专人进行日常卫生清扫保洁,搞好环境卫生。
(5)施工影响区的恢复。施工结束后清除一切施工垃圾和杂物,应按照原地貌特点,进行土地复耕或地貌恢复并进行绿化;对临时场地的硬化地面予以凿除、清运。
(6)砂石料加工厂和混凝土拌和站的保护。生产废水、设备清洗污水要经处理才可排放,并应建立完善的排水系统;原材料堆放,要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搅拌机要适当封闭,防止扬尘污染。
四、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1机组已经完成脱硫吸收塔、脱硝装置、电除尘、在线监测设施等环保设施的安装并投入运行。
2号机组脱硫吸收塔本体、塔内部件及附属设备安装完成,吸收塔原净烟道防腐完成,浆液循环泵进出口衬胶管道正在安装,完成80%,脱硝装置正在安装,完成92%,电除尘已完成安装和空载升压试验,在线监测设施已完成安装。场内煤炭转运站、碎煤机室、煤仓间烧结板除尘器,灰库、石灰石仓布袋除尘器已完成安装并投入运行;条带式运输机导料槽处防尘和喷雾装置,碎煤机室、煤仓间、各转运站及落煤点冲洗装置已安装并投入运行,全封闭煤场已建设完成。
五、环境监测情况
******有限公司,对施工期间的环境实施监测。
本季度环境监测结果如下:
厂界上风向TSP浓度分别为171μg/m3、207μg/m3;
厂界各方位噪声:西厂界昼间52dB(A)、夜间48dB(A);北厂界昼间52dB(A)、夜间48dB(A);东厂界昼间51dB(A)、夜间49dB(A);南厂界昼间52dB(A)、夜间48dB(A)。
前期每季度的监测报告,可联系新疆华电哈密2×100万千瓦煤电项目环境保护安环部进行翻看查阅。
六、施工期环境保护监理工作
******有限公司作为环境监理单位,全面负责项目的环境监理工作。该单位需每月依据现场建设实际情况,梳理存在的环保问题,编制环境监理月报及整改通知单等文件,以此督促建设单位切实落实施工期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跟进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情况。
关于每月环境监理月报的具体内容,可联系新疆华电哈密2×100万千瓦煤电项目环境保护安环部进行翻看与查阅。
******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