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场污水处理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堆场污水处理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已批准实施,建设单位为******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ZSGW-GC-2025-11
2、建设地点:浙江省舟山港综合保税区;
3、项目概况:本次改造区域为码头区域及散货堆场、杂货堆场区域,其中,码头区域面积约4万平方米,散货堆场、杂货堆场面积约11.3万平方米,共计15.3万平方米。包括污水管道改造、新建污水收集池、清水池、集水池、污泥浓缩池、污水处理设备改造及相应配套电气设备改造;
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工程保修监理;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6、监理服务期:18个月其中:施工阶段6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12个月;
7、质量要求:同施工质量等级要求;
8、安全控制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1、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水运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
1、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港口工程专业)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颁发的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监理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投标单位的自有人员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年2月-4月)的社保证明。
2、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1名,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港口工程专业)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颁发的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监理资格,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投标单位的自有人员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年2月-4月)的社保证明。
(三)其他: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投标资格。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如不满足以上资格审查条件的,资格后审不予通过。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本项目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集团网站(******/jtww/)进入阳光工程-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后进行供应商注册,并下载“浙江海港投标管家”。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海港投标管家”下载。
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5日16时00分。
************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
五、投标保证金:
1、金额:柒仟元整。
2、投标人应于2025年7月18日16时00分******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
******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①投标文件线上递交。
②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7月22日9时00分在线公开开标。
八、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为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另行委派代表抵达开标现场。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投标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或平台公告。
九、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服务中心301-100室(自贸试验区内)
联系人:李冬冬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森佳、彭秀雅
地址:宁波市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
电话:0574-******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0574-******
CA咨询热线:400-666-4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