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零部件智能化工厂建设办公大楼及研发中心建设招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010FJ25SG0251
二、项目名称:汽车零部件智能化工厂建设办公大楼及研发中心建设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街道上闸中团村地块,本次招标项目为建设钢结构联合厂房一栋(约74378.47平方米)、钢混结构研发办公楼一栋(含辅楼)、地下车库、门卫室、废品库及配套设施等配套工程,单跨跨度最大27m。项目规模为拟占地面积约162.2亩,建筑面积约89283.83万平方米。计划工期:365个日历天。
2.标段划分: 无 。
3.合同估算价:******1.26元 。
4.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五年内,投标人完成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 6 万平方米的工业建筑工程(须包含钢结构厂房施工内容)施工业绩。
注:(1)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完工验收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二者资料缺一不可,中标后原件备查,业绩时间以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如单项合同中包含多个单体的,以最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单体时间为准);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投标人业绩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项目,否则不予以认可。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材料无法体现评审要素的,可另行提供业绩合同发包人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评审要素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要求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证属实,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2)竣/完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完工验收资料,或者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完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完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均认可。
(3)若提供的业绩是联合体表现形式的业绩,该业绩仅认作在该联合体表现形式中施工方的业绩。
(4)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类似业绩以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的为准。
(5)工业建筑包含工业厂房、仓储物流用房、高新技术产业建筑(供从事高新技术研究、产品 并开发以及高新技术产品生产的建筑)、工业区配套设施建筑等。单个合同的总建筑面积可以包含项 目中的生产生活配套设施等。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资质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五年内,完成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6万平方米的工业建筑工程(须包含钢结构厂房施工内容)施工业绩 。
注:(1)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完工验收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二者资料缺一不可,中标后原件备查,业绩时间以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如单项合同中包含多个单体的,以最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单体时间为准);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投标人业绩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项目,否则不予以认可。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材料无法体现评审要素的,可另行提供业绩合同发包人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评审要素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要求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证属实,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2)竣/完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完工验收资料,或者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完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完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均认可。
(3)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EPC项目施工负责人)身份参与的项目,其他身份不予认可。
(4)若提供的业绩是联合体表现形式的业绩,该业绩仅认作在该联合体表现形式中施工方的业绩。
(5)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类似业绩以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的为准。
(6)工业建筑包含工业厂房、仓储物流用房、高新技术产业建筑(供从事高新技术研究、产品 开发以及高新技术产品生产的建筑)、工业区配套设施建筑等。单个合同的总建筑面积可以包含项目中的生产生活配套设施等。
(7)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与投标人类似业绩为同一业绩可以重复。
5.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含牵头单位)不超过 2 家,联合体单位各方均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本项目报名以联合体牵头单位成员身份报名,其他联合体成员资质及联合体协议书需放入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单位签章或盖章即可。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6.不良行为披露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平台的不良行为披露专栏公开信息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 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7.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其他要求: 无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 05 月 09 日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智共享系统(以下简称“数智共享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数智共享系统进入方法1:通过网址******:20080/tpbidder/ ;方法2: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选择“市场主体”- “数智共享系统”。
3.招标文件售价:0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05 月 29 日 9:15 。
2.递交方法: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数智共享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 05 月 29 日 9:15 。
2.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八、其他公告内容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投标保证金账号: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有限公司芜湖南湖路支行
账号: ******************9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芜湖分行金桥支行
账号:******************268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
账号:******3999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有限公司芜湖政务新区支行
账号:************668
5.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数智共享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异议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数智共享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受理异议、投诉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第十条。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裕安路8号
联系人:李莹
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渡春路1号
联系人:刘亮、唐晨、冯建敏
电话:******、******
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名称:******管理局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4座9楼
电话:******
4.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电子保函技术支持电话:400-153-8889;
技术咨询电话:0553-******,0512-******,400-998-0000。
十一、注册事项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数智共享系统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数智共享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服务指南。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需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数智共享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