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巡逻机器人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套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辽宁省大连市 |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项目预算:72万元;
3.最高限价:72万元,超过此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4.本项目第 01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上述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上述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上述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先生
办公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