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嘉华路站-柳辛庄站)、3号线(西三庄站-乐乡站)2025年-2028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护维保委外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嘉华路站-柳辛庄站)、3号线(西三庄站-乐乡站)2025年-2028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护维保委外项目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嘉华路站-柳辛庄站)、3号线(西三庄站-乐乡站)2025年-2028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护维保委外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2号线是轨道交通线网中一条南北向骨干线路。一期工程位于中心城区,全部为地下线,南起胜利南街嘉华路站,终点柳辛庄站。线路全长约15.569km,设置车站15座、嘉华车辆段1处、运河桥主变电所1座。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3号线贯穿城市中心的南北—东西向骨干线。全部为地下线,北起西三庄站,终点乐乡站。线路全长约27km,设置车站22座、站后停车场1座、北乐乡车辆段1处、塔北主变电所1座。
石家庄地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简称FAS系统)主要由火灾自动报警子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控制系统和管网系统)、感温光纤系统、极早期空气采样探测系统和感温电缆组成。其他具体细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2 项目地点
石家庄市。
2.3 招标范围
2.3.1项目范围
石家庄地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所属设施、设备,包含区域:2号线车站(嘉华路站-柳辛庄站,共计15座车站)及相邻区间隧道、嘉华车辆段1座、运河桥主变电所1座、北国商城站至裕华路站区间风井1座;石家庄地铁3号线车站(西三庄站-乐乡站,共计22座车站)及相邻区间隧道和站后停车场1座、北乐乡车辆段1座、塔北主变电所1座。
2.3.2具体工作内容
对石家庄地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所属设施、设备进行日常巡******消防检测、气瓶检测、防雷检测、空气呼吸器充气及内阻检测等)以及与其他相关专业(如:综合监控、BAS、暖通、给排水、变配电、低压动照专业等)的配合工作,保证设备运行安全、稳定、可靠。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 服务期限
维保期限自2025年9月15日开始至2028年12月23日结束。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维保期限相应顺延。
2.6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
3.1.2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单位。
******消防工程师证书。
3.2 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
3.3.1 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至少有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40******消防类维保项目服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文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上述材料不体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3.2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2020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消防类维保项目服务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文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上述材料不体现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 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4.2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开标当日,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否决其投标。
3.4.3投标人不得******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5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模式******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6 月 27 日09时00分至2025年 7 月 3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有限公司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的投标人如未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注:参加“交易平台”的各方主体,请于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时间内,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按照平台要求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7 月 30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有限公司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指定位置。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确认工作。投标文件上传时须得到交易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投标人因电子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及时与技术信息部联系(电话:0311-8090288)。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
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嘉华路站-柳辛庄站)、3号线(西三庄站-乐乡站)2025年-2028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护维保委外项目 | 投标人 | 900 |
8. 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李秀锋
联系电话:0311-66520659
******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泰华街381号林荫商务广场2号楼
联系人:蔡辉、何彩霞、张颖、赵翊晨
联系电话:0311-******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311-******
******办公室电话: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