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SZB-F(F)-B25137(CS)
2.项目名称:2025年餐饮消费券(非政府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后,具体时间由采购人指定,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付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6.采购需求:
标项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预算金额 (万元) | ▲固定单价 (元/人) |
一 | 2025年餐饮消费产品采购(线上平台) | 1 | 项 | 1、500元/份,不得采用购物卡、商业预付卡、充值卡等明令禁止方式; 2、消费产品可使用线上门店为餐饮 业态,且消费券适用线上门店须为知名品牌,门店数量多(不少于 100 家),提供多种核销方式:可在线上下单选择配送到家或线下门店自提,也可线下门店扫描核销。 3、数量:约500份(数量以实际成交量为准)。 | 约25万 | 500 |
二 | 2025年餐饮消费产品采购(实体门店) | 1 | 项 | 1、500元/人,拟设置至少50元消费券6张、20元消费券10张,不得采用购物卡、商业预付卡、充值卡等明令禁止方式; 2、消费券可使用门店为餐饮业态,门店数量多,且消费券适用门店须为知名品牌; 3、本消费券单次使用不限张数,不限产品。 4、供应商自有餐饮业态品牌可以在线下门店就餐。 5、数量:约500份(数量以实际成交量为准) | 约25万 | 500 |
注:1.本项目因消费方式不同,为满足采购人实际使用需要,以上两个标项的供应商只允许中标一个项目,标项一的第一成交候选人将不被推荐为标项二的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 2.供应商可参加以上标项的投标、评标,但最多只能成为一个标项的成交候选人。供应商只能以一种身份参与本项目各标项的投标;根据开标及评标顺序(1.标项一、2.标项二),前一标项中已获得经评标小组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资格的供应商,在后续标项中投标的,不再获得成交候选人资格。 说明:同时参加各标项的供应商如是已评审标项的第一成交候选人,可参与后续标项评审,但不作为有效投标供应商,故每个标项有效响应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则该标项废标。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30日至2025年05月1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依然可以获取磋商文件,如对磋商文件有质疑的应在规定的质疑期限内提出。
2.******有限公司(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H室)
3.方式:微信获取(扫描附件二维码或关注******有限公司”企业公众号)或现场获取。
获取文件联系人:於路莹;联系方式:0571-******
4.售价:500元整,售后不退。
******有限公司
******银行:工行浙大支行
银行账号:************043
财务联系方式:0571-******
开票信息请发送邮件至:******,提供:项目名称或编号、开票资料、收件信息并注明专普票。
5.供应商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标项;
供应商应于2025年05月14日13:30:00******有限公司交纳并到帐(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H室财务室)。
交付方式:******银行汇款等非现金方式。
收款单位(户名):******有限公司
******银行:工行浙大支行
银行账号:************043
财务联系方式:0571-******
五、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4日13:30:00(北京时间)
2.地点: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16楼求是招标会议室8
备注: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或者未密封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六、开启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5月14日13:30:00(北京时间)
2.地点: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16楼求是招标会议室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委员会
地址:杭州市留和路299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蒋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邹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
项目联系人:阙家珍、林心怡
项目联系方式:0571-******
质疑联系人:周安琪
质疑联系方式:0571-******
质疑邮箱:******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