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有效资质:(1) 勘察资质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 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和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 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③ 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2、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指设计项目负责人)(1)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岩土专业工程师或土木(岩土)工程师有效资格并经注册。(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生态环境工程(或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证书或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若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提供)上述人员须在投标人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或以上(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社保证明材料。3、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2家,且须由设计单位作联合体牵头方。注:①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有执行本项目所承担工程的充足经验和能力;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③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推荐并明确本项目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与业主、建设单位之间的联系;④联合体牵头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联合体投标的除******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1年-2023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须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5、信誉要求:投标人需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近三年以来在该系统中和“信用中国”中没有出现被限制参与招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信息、没有出现经营异常信息(经营异常信息已移出除外)、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良记录、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网页截图或打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