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东柳派出所技术业务用房改造工程已由******改革局以鄞发改审批[2025]26号批准建设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区财政,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公安局鄞州分局,招标人为******公安局鄞州分局,委托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估算总投资为120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72万元。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4355平方米,******消防等系统改造,建筑外立面、屋面改造,室外附属设施改造。建设地点:******街道。
2.2招标范围:包括概念方案设计(含室内装修设计、建筑外立面、屋面及室外附属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施工图设计及其后续配合服务。
2.3服务期限:总周期40天。
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2.5最高限价:27.97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主设计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日期: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8日,上午09:00-11:00 ;下午 14:00-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获取只接受线上报名,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招标文件获取联系人:杨运运,联系电话:0574-******,邮箱:******(邮箱内附上营业执照、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汇款凭证)。如需邮购,请另付 ******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4.3关于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费款项可汇入以下账户:
******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
账 号:************161
户 ******有限公司
4.4 在截止时间止,未按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递交的资料将被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开标时间:2025年5月9日15时30分
******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003开标室)。
5.3 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5月9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003室开标。
7.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政府采购网”(******)”,相关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宁波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8.联系方式
******公安局鄞州分局
******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003室
联 系 人:杨运运,梅洛
电 话: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