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采购管理办法,现就我校中国—东盟宏观经济大数据与政策评估实验室建设方案设计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中国—东盟宏观经济大数据与政策评估实验室建设方案设计服务
二、上限控制价
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小写)¥100000.00元。
三、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学院相思湖校区
(二)采购内容:中国—东盟宏观经济大数据与政策评估实验室建设方案设计服务(详见附件)。
(三)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
(四)成果要求:
1.《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文档需满足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规划,行业现行规范、规程及标准等要求,满足审批审查单位的相关规定;
2.本项目要求所有文档向建设单位提供纸质文档至少3 套,电子文档1套(图片要求pdf格式,CAD要求dwg格式,概算文件编制等相关文档须符合广西财政投资评审相关要求,并提供XLS或DOCX等格式电子文档)。成交供应商应设置专人在项目建设期间对文档进行检查和管理,项目最终验收后全部移交给建设单位。
(五)其它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承诺并保证本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存在转包、分包等行为;供应商投入的项目人员:项目经理1人,咨询设计师不少于2人,现场派驻至少1名固定对接联系人,现场派驻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甲方指定,其中项目经理须具备计算机或电子信息或项目管理类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以下证书:
①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专业: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
并提供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且在未经校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若有违反校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三)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价要求
总价报价,报价不能超过本项目上限控制价。
六、付款方式
项目通过审批单位评审,成交供应商向本单位提出请款申请,经审核通过后,自收到成交供应商合格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成交金额100%。
七、承包方式
总价包干(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各项成本、管理费、评审费、审查费、开办费、税金及场地费、利润等所有费用)
八、责任与义务
1.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完整的设计及概算等相关文档或自校方和评审单位出具修改意见后,成交供应商未在5个日历天内完成修改的,从应完成日期的次日起计算,超过3个日历天,校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校方原因,成交供应商逾期交付设计及概算等相关文件或逾期完成修改的,设计周期顺延,不增加费用。
******学校评审部门批复的或同一设计或文档问题被要求修改补充超过3次的,校方有权解除合同,已完成的成果归校方所有。
九、服务要求答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服务要求答疑联系人:李老师,电话:******
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报价人应于2025年6月9日******学院3号教学楼306,文件接收联系人:李老师,电话:******。
报价文件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的,递交时需出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为委托代理人递交的,递交时需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十一、响应文件内容
响应必须包含:
1.报价单(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5.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自拟,授权委托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银行缴税付款凭证或缴款回单等,如为非税务机关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付款人名称、账号,征收机关名称,缴款金额,税种名称,所属时期等内容)。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原件一年内保持有效;
7.供应商报价******银行缴款凭证、回单等,如为非社保部门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缴款单位名称、社保单位名称、保险名称、缴款金额等内容)。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
8.“信用中国”网站征信证明材料;
9.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项目)高校高职或教育系统的咨询设计或全过程(含咨询设计)项目(如有,请提供);
10.供应商根据评分标准提交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十二、无效报价情形
(一)不按规定时间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报价文件必须字迹清晰,凡因字迹不清晰导致容易引起歧义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文件袋注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以及报价超过上限控制价的均做无效处理。
十三、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十四、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一)竞争不足三家供应商的,评审结果经报批同意后,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二)评审小组在全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前提下,按评分标准由高到低排列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
(三)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放弃成交或者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我校可以与成交供应商之后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学院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