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 遗 书
海宁市2024年乡村公路提升改造——黄湾镇C804东塘路(俞家桥~翁金线)
第2号补遗书
一、资格审查条件附录5--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最低要求)修改为: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1、担任过二级及以上公路新(改)建施工业绩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EPC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专业及等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拟任项目经理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1 | 1、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
安全负责人 | 1 | 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
注:1. 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该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1]
2. 拟委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
(1).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尚未签订,则其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已签订的,则仅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该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该合同工程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 “在建合同工程”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4. 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项规定。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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