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合肥水旱情分中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9
项目名称:2025年合肥水旱情分中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P23页,货物需求增加“标注▲符号为本项目核心设备”,P26页设备技术要求中的遥测终端机增加“▲”符号标识,为本项目核心设备。
2.招标文件P29页,采购需求中“四、其他要求 /”修改为“四、其他要求 售后服务要求:所购货物中标人应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质保不少于******资源局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升级改造,成交供应商应负责终端机相应的软硬件升级,相应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招标文件P35页,投标人业绩“自 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水旱情设备(须包含遥测终端机或雷达水位计或称重式雨雪量计或压力式水位计)的采购业绩,每个业绩得5分,满分10分。1.本项目仅认可已履约完成项目业绩;2.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和已履约完成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扫描件。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内容(如货物名称、合同签订时间、供应商名称等),另附业主单位(合同甲方)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修改为“自 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水旱情设备(须包含遥测终端机或雷达水位计或称重式雨雪量计或气泡式水位计)的采购业绩,每个业绩得5分,满分10分。1.本项目仅认可已履约完成项目业绩;2.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和已履约完成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扫描件。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内容(如货物名称、合同签订时间、供应商名称等),另附业主单位(合同甲方)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资源局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桃源路188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与福州路交口千城商业广场五楼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工
电话:0551-******
附件:2025年合肥水旱情分中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更正公告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