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期 1、施工期废气影响分析 (1)扬尘排放必须符合《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施工现场扬尘管理需符合《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管理》中规定的有关扬尘的污染防治措施,同时结合本项目特点采取抑制扬尘措施; (2)焊接烟尘经自然扩散和稀释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3)建设单位应在施工期间加强对车辆及施工机械的维修,尽量减少尾气的排放。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产生的废气经自然扩散和稀释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施工期废水影响分析 施工过程中施工废水设置1个容积约为10m3的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全部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进行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3、噪声 (1)在施工机械上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同时定期维护和保养设备,使其处于良 好的运行状态。 (2)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同时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 (3)加强施工区附近的交通管理,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限鸣。 (4)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单位也应加强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4、固体废弃物 (1)建筑垃圾通过分类集中堆存,对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脚料可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厂处理;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等应集中堆放(树立标示牌),并进行防雨、防漏处理,委托清运单位及时清运至当地建筑垃圾堆放场堆放。 (2)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至园区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营运期 1、废气治理措施 (1)项目G1电炉熔化废气、G2合金熔化废气、G3 LF精炼废气、G4 AOD废气、G5模铸浇注废气、G6烘烤废气、G7拆包及扒渣废气共采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 (2)项目G8电极焊接废气拟采取1套移动式焊烟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项目G9电渣炉废气-1采取密闭罩,收集效率应≥95%,经“1套干式脱氟+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10)排放; (4)项目G9电渣炉废气-2采取密闭罩,收集效率应≥95%,经“1套干式脱氟+布袋除尘器(依托现有)”处理达标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5)项目G10加热炉燃烧废气采取低氮燃烧后依托现有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6)项目G11-1#退火炉燃烧废气采取低氮燃烧后经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G11-2#退火炉燃烧废气采取低氮燃烧后经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5);G11-3#退火炉燃烧废气采取低氮燃烧后经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11);G11-4#退火炉燃烧废气采取低氮燃烧后经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12);G11-5#退火炉燃烧废气采取低氮燃烧后经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13)。 (7)项目G12修磨废气经“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2根15m高排气筒(DA006、DA007)排放。 (8)项目G13磨光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 (9)化验室内拟在产生废气地方安装通风橱或万向集气罩,至室外无组织排放。 2、废水污染物排放 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废水,经厂区1座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灵江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最终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后排入石亭江。 3、噪声 ①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 ②通过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影响,确保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切割废钢料全部回用于熔融炉生产使用,铸余渣全部回用于熔融炉生产使用,除尘灰全部回用于熔融炉生产使用,钢渣外售周边建材企业等综合利用;废耐火材料由耐火材料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废包装材料外售回收公司处理;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油桶、废棉纱手套等、实验废液、实验试剂包装等经危废间暂存后交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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