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有限公司2025年度运营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主要招标需求
2.1 招标内容:宁波梅山冷链运******有限公司所需的五金、泡沫箱等运营设备及耗材采购。
2.2 最高限价:人民币785225元。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 详细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需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良好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3.3 近三年内在采购活动中没有重要违法违规记录,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具体以招标代理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查询为准),如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则否决其投标。若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对成交候选人进行查询,如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则取消成交资格。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9月8日9:00至2025年9月12日23:59 时止(北京时间)。
4.2 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 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人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 金额:10000元
5.2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9月14日15时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6.1 本次采购采用线下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农商分平台(宁波市江南路666号宁兴大厦20楼2008室)。
6.2 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9月15日9时30分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农商分平台(宁波市江南路666号宁兴大厦20楼2008室)进行,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启投标文件的会议。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委员会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网站。
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并及时下载本项目修改、补遗、答疑文件及相关附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9、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老师
电话:0574-******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露、林申杰、胡栋、夏巍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电话:0574-******、******
质疑联系人:徐军
质疑电话:05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