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委员会委托我司对高山民俗文化活动中心项目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调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高山民俗文化活动中心项目地块位于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杜浔镇林前村,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17.636420o、北纬:23.945347o,东至山林地,西至村道,南至半湖民俗文化中心,北至山林地,总面积19589.96平方米。根据现场勘察,地块内******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编号:用字第************号)(见附件2),地块拟规划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属《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分类为0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03文化用地。
二、调查内容
调查单位在收集到的地块历史资料、地形图等资料基础上,对地块责任单位、政府主管部门、原土地使用者以及所在村委会等单位开展了人员访谈,并结合场地现场踏勘情况,制定了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案,对地块进行了土壤样品检测分析等工作。
三、调查结论
本次初步调查工作拟布设5个地下水采样点(含1个对照点),因钻探期间各点位均未见地下水,本次调查未采集到地下水样品。基于现场所采集的样品检测与分析结果,本次调查地块土壤检测点各检测项目的检测结果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因此本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
依据GB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等于或者低于筛选值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一般情况下可忽略,建议不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可按照拟变更土地利用类型进行开发利用。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小吴 联系电话:0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