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 | 备注 |
1 | 迎新布置服务 | 详见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湖南长沙,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第一批次于8月10日前完成方案所有方案设计并经采购方审核,8月23日前所有物料准备到位并完成安装。第二、三批次迎新相关工作时间节点由采购方另行明确。 | / |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2.最高限价:46万元(人民币,含税)
部分物料在基准价的基础上报优惠率不得超过100%;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 4 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 3 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4.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 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六)、(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二)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 A 4 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 1 个 P D F 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52@ 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