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单位零售产品采购合作商入围项目,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有限公司,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NBGZ2024ZBDL011-19
2.2 项目名称:单位零售产品采购合作商入围项目
2.3 项目概况:为提升员工便利条件及增强公司内部场地的运营效率,计划对单位内部售卖各类商品的供货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供货商品种类共分为三大类,分别为水果类商品、生活日化用品类商品、粮油副食品类商品。本次招标计划对每类商品的供货服务各入围1家供货单位,共计3家单位。
2.4 招标范围:现对单位零售产品采购合作商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需求”。
2.5 服务期限:每类商品供货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招标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年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2.6 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
标段I:水果类商品供货服务,最高限价:60万元/年(含税),两年共120万元(含税)。
标段II:生活日化用品类商品供货服务,最高限价:50万元/年(含税),两年共100万元(含税)。
标段III:粮油副食品类商品供货服务,最高限价:40万元/年(含税),两年共80万元(含税)。
以上共计150万元/年(含税),两年共300万元(含税)。
注:
(1)本次招标投标人可同时对上述3个标段进行选择性投标,也可以同时中选多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2)原则上按标段编号顺序依次评审,先评审标段I,评审结束后再评审标段II,标段III以此类推;
(3)招标文件中未特别标明标段号的表述,皆适用于3个标段。特别标明标段号的表述,只适用于该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3 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6月19日09:00至2025年6月23日23:59分止(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 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五、投标保证金
5.1 金额:标段I人民币10000元、标段II人民币5000元、标段III人民币5000元。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6月26日15时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2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l)”。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说明详见(******/detail?articleId=224),制作过程中技术支持联系人:郑工,电话:0574-******。
6.2 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6月27日9时30分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进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8062/),在线观看开标会议。
6.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系统签到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采购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自主下载系统监测的证明资料,并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6.4 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七、招标公告发布
************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4011/)上发布。
八、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九、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扬帆路515号宝龙广场1号楼10楼
电 话:0574-******、******
联 系 人:王芳霞、孙德富、周文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