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关于租赁城管执法车辆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汉滨区南环东路泰子府1栋2单元15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0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JC-2025-ZFCG-013
项目名称:关于租赁城管执法车辆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7,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关于租赁城管执法车辆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97,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97,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
皮卡车(客货两用汽车 |
9(辆) |
详见采购文件 |
25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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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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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
小型普通客车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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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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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在乙方圆满完成合同约定服务内容、甲乙双方诚信、良好合作、合同价款(因车辆损耗按照市场行情)商量合适确定后,续签次年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关于租赁城管执法车辆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规定;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关于租赁城管执法车辆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企业出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3)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上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供应商须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2022年5月至2025年5月)内在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5月26日至 2025年05月30日,每天上午 08:00:00至 12:00:00,下午 14:00:00至 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汉滨区南环东路泰子府1栋2单元15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6月06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景泰国际饭店16楼会议室(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香溪大道建材路11号)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6月06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景泰国际饭店16楼会议室(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香溪大道建材路1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接受线上报名及线下报名
2.线上报名: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后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成功的,我公司将以邮件回复。
3.线下报名: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在安康市汉滨区南环东路泰子府1栋2单元1501室报名。
5.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城市管理执法局汉滨分局
地址:朝阳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南环东路泰子府1栋2单元15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3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