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完成服务项目。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o签订合同后,根据考核标准,采购人现场签证数据和中标人成交单价,每半年结算一次。(考核标准在签订合同时由采购人提供)
本项目在望城区财政评审中心核定的上限取费标准内,根据中标人分项报价表的投标单价,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结算费用,所有工程量服务费由采购人进行签字确认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甲方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并不承担延期付款的责任,直至乙方提供为止,因此产生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不履行其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乙方应按政府部门的要求办理好所有的手续并缴纳有关的费用和增值税及附加。甲方收取发票的行为,不视为甲方对乙方履约行为的确认,亦不视为甲方确认双方的结算。
4.2 收款账户:******银行望城支行(******有限公司:************)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5.2.1服务质量要求
·整体目标: 维护和整治市容市貌,推动执法行动开展,着力打造"城管为民"的好口碑,树立城管便民新形象。
·定期对所在地进行巡查,确保区域市容秩序良好。
·发生突发事件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参与处置行动,并确保自身人员安全,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接到服务要求信息,迅速赶到现场配合执法部门参与处置。
5.2.2人员素质要求
·身体条件:男性,身高原则在165cm以上,年龄18~55岁之间,身体健康。
·素质要求: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服从安排,听从指挥,无违法犯罪记录等。
5.2.3服务基本要求
·乙方必须拥有一支素质良好的施工队伍。有一套完整的施工运作方法和严格的操作规程,制定科学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质量标准。应对突发事件能够调派20人以上处突队员,确保30分钟以内赶赴现场,听从甲方指挥,协助做好相关执法行动。
·乙方所提供人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态度,着装统一,整洁,举止文明,动作规范,形象良好。
·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态度不好,工作能力差的队员。
·制定培训方案,不断提高队员的素质,要求经常对队员进行岗位培训,同时对队员的工作进行考核,提高工作质量。
·甲方不提供乙方施工人员的办公地点住宿地,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须自负所有施工人员财物与人身安全责任,甲方不负任何法律与经济上的责任。
5.2.4人员管理要求
·施工人员甲方应服从及乙方的双重管理。施工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规章制度,服从根据工作需要做出的统一安排调配,遇紧急突发事件发生,必须积极作为。甲方对施工人员进行管理,对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提出批评,教育及经济处罚,屡教不改者,甲方有权随时提出更换施工人员。
·乙方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劳务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具有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件、无不良行为记录、持证上岗。
5.2.5机械设备要求
·为保证能够完成工作需求,要求乙方具有大型炮机或小型炮机、手风镐 (压缩机)、发电机(汽油)、吊车(8t、12t、20t、40t)、挖机(1立方米以上、1立方米以下)、大型拖车、小型拖车 、氧割设备、割工、电工、 翻斗车(自卸汽车12t) 等与本次项目相关的机械设备。
·乙方须保证其提供的机械设备来源合法可靠,性能良好且出厂时间不超过4年。乙方须为所提供的机械设备购买相应保险。
·甲方不承担乙方所派出的设备所产生的任何安全与经济责任(如丢失或被偷(盗)和损坏等),其设备停放施工现场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5.2.6人员数量要求
·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安排,但要确保至少20人随时待命,所有人员都必须购买意外保险。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甲方负责全部事宜。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甲方权利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或监理工程师,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撤换后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权责不变:
·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有权审批乙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竣工验收。
6.2乙方权利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乙方代表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时,有权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如甲方代表坚持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乙方代表应予执行,但由于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双方不因签署本合同而产生任何委托、代表或代理关系,乙方不得以甲方或项目名义对外从事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乙方保证具备签订及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所需费用已经包含在本合同约定的费用中,无需甲方额外支付任何费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权利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任何第三方。
6.3甲方义务
·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审批证件。
·组织乙方技术交底工作。
·提供施工场地,并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及承担乙方在不腾空场地条件下施工的相应措施费用。
·协调各单位间的关系,保证工程有序进行。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6.4乙方义务
·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计划。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4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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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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