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南港绿色高端橡胶新材料项目固定防爆电器灯具(招标编号:NWZ251211-3105-105313)
,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非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固定防爆电器灯具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天津南港绿色高端橡胶新材料项目 |
/ |
2.2 招标范围
|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固定防爆电器灯具 |
1.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生产和组装能力,不允许贴牌),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需提供与投标产品规格相符的防爆产品合格证。合格证应由国家认可的下列机构(实验室)或同等资质机构出具: a) 国家防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有限公司; c) 机械工业低压防爆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沈阳电气传动研究所防爆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d) 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e) 机械工业防爆电气设备质******有限公司。 对应到每一具体型号,若无法提供防爆产品合格证,否决该型号。
******消防产品国家标准要求,取得并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对应到防爆标志灯每一具体型号,若无法提供证书,否决该型号。
(5)投标人必须满足技术开标一览表有效投标项80%以上的报价能力,即反映其至少能生产具有本次招标所需要的80%以上产品。提供电子样本(官网可查)。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产品业绩:投标产品须具有标的物在国内不少于三年的正式商用经验,并提供相应的销售合同复印件。 提供满足下列要求的合同复印件: 1.2022年1月1日之前的投标产品业绩证明的合同复印件。 2.合同复印件:必须列出合同编号、买方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物资名称、供货数量、供货日期等信息,并提供对应合同的发票(包括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等),发票必须通过系统验证,不接受其他形式发票。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承诺书》,需投标人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质量承诺函》,需投标人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分、子公司,只能由母公司或者一家分、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5)技术否决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提供的产品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并对技术规范中所有★和▲条款逐条做出响应,★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即否决投标,其它▲项累计5项或以上否决投标。 需按招标文件中的格式和内容提报由投标人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11月19日12时0分
至
2025年11月25日9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北京招标中心,联系人徐燕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1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1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异议投诉管理
******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5年12月1日前,在“易派客”网站(******)“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或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管理-异议管理”页面填报提交,******。
8.投标说明
(1)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
(2)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答疑等相关事宜。
(3)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招标中心
联系人:
边江
联系人:
徐燕萍
电 话:
010-******
电 话:
010-******(如电话不通请发邮件)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5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