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漳州高新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高质量发展,引导社会资本理性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福建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行动方案》(闽环发〔2021〕11号)的有关要求,现发布我区2025年度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引导性公告。
????一、全区危险废物产生和利用处置情况
????根据福建省固体废物环境信息化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省固废系统)数据统计,2024年我区产废单位危险废物产生量737.38吨,期初贮存量32.494吨,危险废物处置利用量745.18吨(含处置利用往年贮存),其中委外处置量625.28吨,委外利用量78.59吨,期末贮存量24.63吨。危险废物产生类别涉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12大类,主要类别为HW01医疗废物、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17表面处理废物、HW49其他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31含铅废物、HW12染料、涂料废物等,占总产生量的95%以上。
????二、全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情况
????截至10月底,漳州高新区共有3家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详见附件),其中2家处置单位年核准危险废物处置规模8.745万吨,1家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单位收集、贮存规模7000吨。
????(一)从规模分析:根据省固废系统数据统计,2024年上述3家持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中,2家处置单位经营负荷率良好,实际收集处置危险废物6.02万吨,负荷率为68.87%;1家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单位经营负荷率较低,实际收集危险废物0.1万吨,负荷率15.22%。
????(二)从产生类别分析:根据省固废系统数据统计,我区2024年危险废物年产生量2千吨以上的类别主要有:HW18焚烧处置残渣产生量3466.84吨(均为次生危废),委外处置634.26吨,自行处置2941.87吨(含处置当年期初贮存),以填埋处置为主。
????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46大类危险废物中,我区仅缺少HW10多氯(溴)联苯类废物和HW15爆炸性废物的处置资质,2024年我区无企业申报产生HW10多氯(溴)联苯类废物及HW15爆炸性废物,暂无该类别危废处置需求。总体上我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基本已满足需求。
????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投资建议
????(一)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鼓励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先进技术的研发、应用、示范和推广;鼓励现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提标升级,提高危险废物利用率。
以下相关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建设项目建议谨慎投资:废矿物油利用、危险废物焚烧填埋综合处置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盈余的项目;新(扩)建省、市外危险废物为主要原料的利用或处置项目。
????(二)危险废物“点对点”项目:鼓励在环境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展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即:一家单位产生的一种危险废物可作为另一家单位环境治理或工业原料生产的替代原料进行利用。利用单位所利用的危险废物应具备一定规模且有稳定的市场,物理化学性质相对稳定,利用技术和工艺、设施设备等相适应。
????******集团”“无废园区”“无废工厂”,鼓励企业根据需要对现有自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建设高标准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
????请投资者理性判断漳州高新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市场,充分做好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市场调研,防范投资风险。
????附件:漳州高新区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情况表
漳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2025年11月24日?????
附件
漳州高新区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情况表
序号 | 许可证编号 | 许可证有效期 | 发证机关 | 企业名称 | 核准利用处置 类别代码 | 核准经营规模 |
1 | F****** | 2025年06月24日至2027年08月03日 |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 ******有限公司 | 焚烧类:HW01医疗废物,HW02医药废,HW03废药物、药品,HW04农药废物,HW05木材防腐剂废物,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11精(蒸)馏残渣,HW12染料、涂料废物,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HW14新化学物质废物,HW16感光材料废物,HW19含金属羰基化合物,HW33无机氰化物废物,HW34废酸,HW35废碱,HW37有机磷化合物废物,HW38有机氰化物废物,HW39含酚废物,HW40含醚废物,HW45含有机卤化物废物,HW49其它废物 物化类:HW07热处理含氰废物,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17表面处理废物,HW21含铬废物,HW22含铜废物,HW23含锌废物,HW24含砷废物,HW29含汞废物,HW31含铅废物,HW32无机氟化物废物,HW33无机氰化物废物,HW34废酸,HW35废碱, 填埋类:HW07热处理含氰废物,HW14新化学物质废物,HW17表面处理废物,HW18焚烧处置残渣,HW19含金属羰基化合物废物,HW20含铍废物,HW21含铬废物,HW22含铜废物,HW23含锌废物,HW24含砷废物,HW25含硒废物,HW26含镉废物,HW27含锑废物,HW28含碲废物,HW29含汞废物,HW30 含铊废物,HW31含铅废物,HW32无机氟化物,HW36石棉废物,HW46含镍废物,HW47含钡废物,HW48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HW49其它废物,HW50废催化剂 | 收集、贮存、处置82500吨/年,其中焚烧22500吨/年(含HW01类6000吨/年), 填埋45000吨/年,物化15000吨/年 |
2 | ******01 | 2025年01月24日至2030年01月23日 | 漳州市生态环境局 | ******有限公司 | HW01医疗废物((841-001-01、841-002-01、841-003-01(手术或尸检后能辨认的人体组织、器官及死胎除外)、841-004-01、841-005-01) | 收集、贮存、处置4950吨/年 |
3 | F****** | 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 ******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单位) | 试点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03废药物、药品、HW04农药废物、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喊矿物油废物、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12染料、涂料废物、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HW16感光材料废物、HW17表面处理废物、HW22含铜废物、HW23含锌废物、HW31含铅废物(仅限废铅蓄电池)、HW34废酸、HW35废碱、HW36石棉废物、HW49其他废物(感染性除外)、HW50废催化剂。试点核准收集经营范围:漳州市。 | 收集、贮存7000吨/年,其中废铅蓄电池6700吨/年,其他危险废物300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