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内科综合大楼建设项目EPC招标补遗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医院内科综合大楼建设项目EPC招标补遗如下:
一、******医院内科综合大楼建设项目EPC招标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施工部分评分由于“3.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评审”与“5.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审查评分”评审内容重复,现将“5.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审查评分,满分5分。(1)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具体、完整、可行性好的,符合国家、省、州(市)的有关规定,且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有效期范围内的得3-5 分。(2)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有阐述、基本可行的,符合国家、省、州(市)的有关规定,且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有效期范围内的得1-2 分。(3)没有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的不得分。注:安全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的扫描件应放在投标文件中。”。变更为“5.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满分5分。(1)对项目总体概况表述清晰、完整;部署及措施先进、可靠;对项目主要及关键方案有深入的表述,对重点、难点分析透彻,解决方案切实可行的得4-5分。(2)对项目总体概况、部署及措施表述较清晰、完整;对项目主要及关键方案有表述,对项目重点、难点的解决方案可行的得2-3。(3)对项目总体概况表述不够清晰;部署及措施不够具体;对项目主要及关键方案表述不够清晰的得0-1分。”
二、在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新增了“(二)投标函附录”格式。
三、开标时间由:“2025年06月13日09时00分”变更为“2025年07月01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由“2025年06月13日09时00分”变更为“2025年07月01日09时00分”。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由“2025年06月13日09时00分”变更为“2025年07月01日09时00分”。
四、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已发布的“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若后发出的补遗书与前发出的补遗书内容不一致,以后发出的补遗书为准。
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宁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联 系 人:陈佳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玉棂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