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经济开发区双创中心及配套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招标编号:E************001
补充通知(一)
本补充通知作为“邵武经济开发区双创中心及配套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本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增加条款12,具体内容如下:12、如本项目实施时,工程发包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模式(EPC)进行发包,则中标人仅需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以及上述两阶段相关报批评审工作的配合,无需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相关任务,相关咨询服务费按以下方式调整:①工程设计费(A3):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的设计费用参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的设计费取费标准计算得出设计费的50%计取(根据2002勘察设计收费标准,Ⅲ类建筑方案及初步设计占总设计费比例为50%);中标人对施工图设计效果控制服务及施工期间的设计现场配合服务工作、验收配合工作的设计配合费参照招标文件约定的设计费取费标准计算得出设计费的10%计取;则总计工程设计费用参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的设计费取费标准计算得出设计费的60%计取。设计费最终结算以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安费为基数计算。②项目管理(或项目统筹管理)费(A1):本项目不计取。如遇以上情形,本项目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对本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范围的调整要求,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2、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条“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中“(一)项目管理(或项目统筹管理)费(A1)”费用计算方式由“5000*3%+(10000-5000)*2%+(47442-10000)*1.5%*63%=511.327万元。”修改为“(5000*3%+(10000-5000)*2%+(47442-10000)) *1.5%*63%=511.327万元。”,其他内容不变。
3、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条“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中“工程设计费(A3)”费用计算方式由“(1515.2-1054)/(60000-40000)*(47442-40000)+1054)*1.15*80%+73.648+36.824=1238.035万元。”修改为“ ((1515.2-1054)/(60000-40000)*(47442-40000)+1054)*1.15*80%+73.648+36.824=1238.035万元”。其他内容不变。
4、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银行转账单上注明的招标编号由“E************001001 ”修改为“E************001”。其他内容不变。
5、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统一延期至2025年6月10日上午8时30分。
6、本项目用地红线图及设计方案任务书资料已上传至本补充通知附件中,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日 期: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