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告信息.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安全与运维保障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安全与运维保障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政府专项资金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安全与运维保障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概况: 基于轨道交通行业数字化转型及智能化升级需求,在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安全与运维保障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原有的3大研究中心、15个研究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研发、实验、检测环境及能力建设, 构建一体化可迭代升级的轨道交通数字底座测试验证实验平台,配套形成一体化科研测试云资源支撑环境; 改造升级列车、信号、牵引网等核心专业技术研究平台,加快轨道交通信息化、智能化技术研发及应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项目规模: 构建一体化可迭代升级的轨道交通数字底座测试验证实验平台,配套形成一体化科研测试云资源支撑环境; 改造升级列车、信号、牵引网等核心专业技术研究平台,加快轨道交通信息化、智能化技术研发及应用。合计包含35项设备的采购、研制、设备安装及配套的设计、施工改造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项目地点: 广州市
(4)项目工期: 2 年(开始时间以甲方实际需求为准);
(5)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6)各标段招标内容(包括设备名称、数量):构建一体化可迭代升级的轨道交通数字底座测试验证实验平台,配套形成一体化科研测试云资源支撑环境; 改造升级列车、信号、牵引网等核心专业技术研究平台,加快轨道交通信息化、智能化技术研发及应用。合计包含35项设备的采购、现场设计、施工、安装及维保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各标段招标控制价: 3000万元
(8)主要技术规格: 详见招标文件
(9)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10)交货期: 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述资质,具备下述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设备招标中同时投标。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
以下两项业绩均要求满足,若联合体投标,则各联合体单位所具备业绩都可纳入。
①投标人建有省部级及以上的科技创新平台(需提供创新平台的建设批复或认定通知)或自 2020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前有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实施或建设类项目业绩。
(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等)
②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须具有签订下列项目业绩经验(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作为证明依据):
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轨道交通智能运行平台或云平台业绩(包括设计、设备供货或运维服务)。
3.1.3其他要求:
①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② 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期限内);(详见附件一)。
③ ******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有其他失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下同)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以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2025 年9月9 日)在 “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失信主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
④ 投标人若中标,须在双方签署合同时,再次按本公告上述第3.1条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且须符合上述资格要求,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中标候选人排名次序选择余下中标候选人中排序最高的候选人作为中标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应以具备省部级及以上的科技创新平台业绩的单位为牵头方,若均具备,则由联合体各方内部商议确定,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
2025 年 9 月 3 日 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9 月 9 日 23 时 59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4.2(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9 月 3 日 9 时至 2025 年 9 月 9 日 24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城轨采购网(******)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B)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9 月 23 日 9 时 30 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城轨采购网(******) 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在 城轨采购网 进行电子招投标全流程操作,投标人登记前须在城轨采购网(******)完成注册并加盟(具体详见城轨采购网注册及加盟相关指引)。
②提交投标文件U盘(备用)。递交投标文件U盘(备用)的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3 日 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9 月 23 日 9 时 30 分, 递交地点为荔胜广场北塔26楼城轨采购交易中心开标 1 室 。
5.2 (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如参加投标的单位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公告发布时间。
注:递交投标文件指投标人将经加密后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到天威诚信i信平台(ixin.itrus.com.cn)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详见城轨采购网CA数字证书办理指引),用CA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
6. 开标
开标时间: 2025 年 9 月 23 日 9 时 30 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城轨采购网“网址:************有限公司网站“网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城轨采购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城轨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8. 资格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应为N+2名)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9. 其他
9.1招标人连续两次以上招标失败的项目,需要调整招标方式的,应按《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17〕5号)的第四十七条规定执行。
9.2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有限公司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电话:******,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南8号西塱车辆段北门。
9.3******委员会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南8号西塱车辆段北门
联 系 人: 张工
电 话: ******
异议受理部门:******有限公司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南8号西塱车辆段北门
联 系 人: 蒋工
电 话:******
招标监督机构:******有限公司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南8号西塱车辆段北门
联 系 人: 蒋工
电 话:******
11. 附件
附件一:以往工程中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表
附件二:投标申请人声明
******有限公司
2025 年 9 月 2 日
附件一:以往工程中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表
以往工程中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表
序号 | 被拒绝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 |
1 | ******有限公司 |
2 | ******有限公司 |
3 | ******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4 | ******有限公司 |
5 | ******有限公司 |
6 | ******有限公司 |
7 | ******有限公司 |
8 | ******有限公司 |
9 | ******有限公司 |
10 | ******有限公司 |
11 | 广州市海珠区大自然摄影冲印部 |
12 | ******有限公司 |
13 | ******有限公司 |
14 | ******有限公司 |
15 | ******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16 | ******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17 | ******有限公司 |
18 | ******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19 | 谢天慈(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皖************) |
20 | ******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21 | 高金锁(监理工程师注册号:******) |
22 | ******有限公司 |
附件二:投标申请人声明
投标申请人声明
******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委员会成员行贿,同时不出现其他失信行为。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声明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